Re: [情報] 教師法修正案已刪文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貓貓的大玩偶)時間12年前 (2014/05/04 23:37), 12年前編輯推噓3(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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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lancklin :O大要不要也以教師評鑑可能造成的影響也來一篇? 05/04 19:16 教師評鑑我研究不多,但是我的想法是,教師評鑑要檔很難(社會因素) 教師工會除了反對家長團體跟教育部的版本外,最好也是要提出自己的版本 至少讓社會了解教師團體也是有想要針對不良老師的部份來解決問題 : → plancklin :再者,拿掉教師法27條授權給教師會可談聘約準則 05/04 19:22 : → plancklin :請問授權給教師工會的可談聘約的法條可存在? 05/04 19:22 就走工會的《團體協約法》,第二章 團體協約之協商及簽訂 : → plancklin :只要把輔導課+行政加班一律解釋成配合行政列入評鑑 05/04 19:23 : → plancklin :就會變義務(剝削) 05/04 19:23 我前面說過,現在就可以用了,要擔心早就可以擔心了,跟修法沒關係 : → plancklin :還有薪資不立法,讓教育部想要改就隨便改? 05/04 19:24 : → plancklin :然後上法院,法院解是那不是法,教育部拔掉沒關係? 05/04 19:24 : → plancklin :你的舊文想得太不深入了 光一個教師評鑑+薪資不保障 05/04 19:26 : → plancklin :就可以搞爛整個中小學教育 05/04 19:26 我們的薪水現在是《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 http://goo.gl/wSAQuH 但是這個辦法明年會失效:http://goo.gl/agVTnH,所以一定要立法 教育部也不能說改就改,現階段還是有「可能」要照著俸給法定原則來走 http://www.exam.gov.tw/public/Data/112417392971.pdf (我是請教法律相關人士得到這個東西,細節跟概念沒這麼清楚) 這次的二十條也增加了薪水立法前,薪水辦法要報請行政院核定的規定 要亂搞也不用把這條加進去,繼續偷偷來就好 不過明年就要立法了,到時候要改需要立法院同意,剩下這麼短時間 教育部也不會隨便改薪水條件,改了也只是到時候被立法院K回來而已 : → plancklin :你不知道聘約是多麼嚴肅的事,可以任一方亂寫聘約 05/04 19:27 : → plancklin :就會變成讓教師任行政系統剝削,不給壓榨的教師下場? 05/04 19:28 : → plancklin :依照聘約來看便成為反聘約而被解聘 05/04 19:28 : → plancklin :制定聘約的權限是非常重要的 05/04 19:28 教師法只有限制下列的內容不能協商: 待遇、福利、退休、撫卹、資遣、保險、請假之權利義務 其他的聘約內容還是一樣可以協商的,並沒有把這些權益拿掉 : → plancklin :在看教師在教評會中代表比例那條 05/04 19:30 : → plancklin :你對照修課綱,政黨輪替來想想,教師還能中立教學嗎? 05/04 19:30 兩次政黨輪替都有改課綱,本來就會有意識型態的爭執 我們的教學也受到自身的的意識形態影響,能做到維基百科編輯的中立觀點原則就很好了 實際上教學要不要中立,還是在我們手上 不過這跟本文沒太大關係,就不多講了 : → plancklin :因為是要跟O大對話,所以也就寫在此文下了 05/04 19:31 : → plancklin :O大,請先看一下團體協約法第12條吧 05/04 19:35 : → plancklin :明明可以談的,另外修法說不給談... 05/04 19:36 你都有看《團體協約法》了,那何不看一下第3條: 「團體協約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 團體協約本來就不能超越法律,修法的立法理由也有寫到這個 不然協商出一個明天學校開始升美國國旗的辦法,這樣可以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40.7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eacher/M.1399217831.A.51D.html

05/04 23:54, , 1F
抱歉,剛好輪到要出段考題,沒太多時間在網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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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以你最後回的最後這幾句(撇除跟勞動條件無關的升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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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23:57, , 3F
例子)為何你認為可以也應該要能勞資協商的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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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應該不需關心其相關修法,你舉的法條不就是要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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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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ㄜ……我沒有說不用關心相關修法吧? 如果你是說薪水那些應該要可以協商,但是卻不能協商的話,我這邊再解釋一下 法條都是經由「全民」的立法院同意通過,如果「部份人民」的協商可以超越法律 那這樣我們的民主制度也不用繼續下去了,以後就是開始大協商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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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會看了反認為可以讓教師法修法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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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像沒講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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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目前實務上該和教師工會協商的雇主產出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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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00:02, , 8F
(休息時間到,得又去出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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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加油啊,很久沒出過題呢:P 雇主目前還沒有實務上很確定的例子,勞委會跟教育部立場有點不同 教育部的立場應該是跟現在教師會作法類似 雇主就是地方主管機關,如果遇到全國的事務就是教育部來協商 我們也不能成立學校層級的工會,依照法條的意思,對象應該也不會是學校 反正就是到時候等勞委會或是教育部的解釋吧,不滿意就是爭取修法明確雇主對象

05/05 08:40, , 9F
不好意思 我也插個話 課綱的問題並非老師不要照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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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08:41, , 10F
教就可以解決,學生最後還是要念課本及考試,這些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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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08:42, , 11F
是洗腦的手段,有朋友正在做反課綱微調的行動,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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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其中的壓力並非外人能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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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贊成每次政黨輪替就換一批學者出來改課綱,那就是把學閥的爭執拿教育當實驗品 但是也不覺得洗腦會有效,統一中國洗腦洗這麼多年,結果現在剩下少數人上街支持 ※ 編輯: ottokang (114.44.140.76), 05/05/2014 09:47:59

05/05 12:26, , 13F
沉默的多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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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12:53, , 14F
洗腦洗腦...台灣教育真能洗腦,就不會有治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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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15:41, , 15F
關於洗腦嘛 最近有感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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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15:42, , 16F
正是因為洗腦成功 才有那麼多人對親中反感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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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15:43, , 17F
花了數十年把人民洗腦成反共 現在近乎投共 很妙
05/05 15:43, 17F

05/05 17:16, , 18F
評鑑不就要是打考績用的嗎?~(溫水煮青蛙的故事....
05/05 17:16, 18F

05/05 18:35, , 19F
教師評鑑就是教師分級 教師分級就是學生分級
05/05 18:35, 19F

05/05 18:38, , 20F
絕對不能支持教師評鑑 當初零體罰讓步 導致 現在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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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18:38, , 21F
學生都已經沒有競爭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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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18:39, , 22F
當初民粹教改自稱會進步結果現在變成尿布了..
05/05 18:39, 22F

05/06 09:22, , 23F
反共無利VS親共有利;有人選擇雞蛋,有人選擇西瓜。
05/06 09:22, 23F

05/07 05:11, , 24F
先跟O大說聲抱歉 現實生活的事讓我懶得碰紛擾的人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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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5:11, , 25F
也沒啥動力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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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5:12, , 26F
所以我蓋略簡單說一下我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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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5:12, , 27F
這樣的修法 用認真教學但被行政迫害的教師的角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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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5:13, , 28F
幾乎等於所有救濟管道都被封死 而教師組織也無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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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5:13, , 29F
(教師會或教師工會皆是)
05/07 05:13, 29F

05/07 05:14, , 30F
順帶一提,只要卡住教師工會幹部的請假權就可以阻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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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5:14, , 31F
工會的發展了(團體協約法的漏洞)
05/07 05:14, 31F
會務假有工會法規定啊,就跟地方政府協商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20001&FLNO=36 工會之理事、監事於工作時間內有辦理會務之必要者,工會得與雇主約定 ,由雇主給予一定時數之公假。 企業工會與雇主間無前項之約定者,其理事長得以半日或全日,其他理事 或監事得於每月五十小時之範圍內,請公假辦理會務。 企業工會理事、監事擔任全國性工會聯合組織理事長,其與雇主無第一項 之約定者,得以半日或全日請公假辦理會務。 ※ 編輯: ottokang (163.20.99.187), 05/07/2014 16:30:00

05/09 16:06, , 32F
教師被規定不准組織企業公會啊
05/09 16:06, 32F
我們的雇主是地方政府,跟教育局協商會務假,有沒有組織企業工會不影響 ※ 編輯: ottokang (114.44.139.220), 06/01/2014 22: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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