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升旗時國歌已刪文
其實你的問題就是,不承認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合法性,當然做什麼都是錯的
國歌的部份我就不回覆了,因為中華民國合法,國歌自然就合法
屬於中華民國,就要接受中華民國的一切典章制度了,這沒什麼好爭議的
至於中華民國的合法性我在後面討論,歡迎有興趣的版友可以到戰史版 Warface
其實這些都已經是討論到爛的題目了(搜尋"開羅宣言")
※ 引述《Historia (歷史本文)》之銘言:
: 土地的主權跟人民國籍的轉移是兩回事,不會因為日本領土被盟軍佔領了,
: 所有日本人民就突然變成沒有國籍的人。
: 武裝衝突法(戰爭法)裡面,關於戰俘與平民待遇的日內瓦公約有提及:
: 有關當地人民之「國籍」規範事宜,均不能以佔領期間的命令或訓令轉移。
: 所以任何在佔領期間所宣布之命令與訓令,均屬於違反武裝衝突法。
: 至於屠殺台灣人的事情就更不用說了,這不但犯下戰爭罪,還犯下反人類罪。
228當時被「屠殺」的台灣人做了什麼事情?
˙ 組成民團騷擾一般百姓
˙ 對路人開日台語檢定
˙ 搶奪政府武器、槍枝
˙ 用武裝佔領、 攻打政府機關
˙ 要求政府放棄所有武裝,接受民間人員推選官員
228有死的無辜的人,也有死的不無辜的人,片面曲解不是對待歷史的正確方式
: 拿沒有國際法性質的「宣言」來救援也真是麻煩你了,
: 先來看看什麼是「條約」:
: 條約 (treaty) 在廣義上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之間,
: 或國家組成的國際組織之間,或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
: 共同議定的在政治、經濟、科技、文化、軍事等方面,按照國際法規定
: 它們相互間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國際法律文件的總稱,
: 包括條約、專約、公約、協定、議定書、換文以及憲章、規約等。
: 請問你有看到「文書」或是「宣言」嗎?
: 再來看看你說的三份文件時間點:
: 《開羅宣言》
: 是在1943年12月1日所發表的對日作戰宣言。
: 《波茲坦公告》
: 1945年8月14日,日本政府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
: 《降伏文書》
: 是日本帝國於1945年在美國海軍戰列艦密蘇里號上所簽署之投降文件。
: 而真正有國際法效力的《舊金山和平條約》,與《中日和平條約》
: 都是在1952年。之前那幾份簽一簽都沒有國際法效力,
條約的英文 treaty 對吧,那 United Nations Treaty Series Online Collection
https://treaties.un.org/pages/UNTSOnline.aspx?id=2
這個聯合國條約集網站,上去搜尋「Instrument of surrender by Japan」
什麼?聯合國條約集竟然收錄了你宣稱不是條約的《降伏文書》
英文維基百科把《降伏文書》歸類在日本簽的條約(Treaties of Japan)應該是被竄改
聯合國鐵定是搞錯了,要不要考慮發個公文「惠請聯合國將降伏文書移除網頁」?
如果《降伏文書》這樣還沒有效力,好吧,那我建議去跟上面有簽字的美國、日本爭取
看看有沒有哪個國家要推翻《降伏文書》的條約效力
: 但是後面簽這兩份是有效的條約就把台灣澎湖的主權獨立起來了,與中國毫無關係。
: 所以在1951年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裡有補充提及:
: 特別聲明此條約並不影響或改變其適用地域的法律地位,
: 補充說明其並未對台灣、澎湖群島做最後的處分。
沒有說明,不代表不允許做什麼事情
在日本簽《降伏文書》的那一刻,日本就已經亡了,所有的東西要怎麼分配
這是戰勝的同盟國之間的事,與日本無關。而同盟國早在戰前就已經分配好了。
怎麼分配?就是《波茲坦公告》、《開羅宣言》
《舊金山和約》只是畫了一個範圍讓日本去「重新建國」
要日本也簽字保證這個範圍之外,朕不給的,你不能要
不然日本不但放棄了台灣澎湖,日本還放棄了南極,難道日本有南極嗎?
之後還要簽條約決定南極歸屬給哪一國?
日本條約中也放棄了千島群島,沒有說給誰啊,那俄羅斯怎麼可以拿走?
還把上面日本人趕回日本,典型的太平洋沒有加蓋
台灣要不要回到中華民國領土,那不是《舊金山合約》要管的東西
那是同盟軍之間的事情,同盟軍怎麼分,顯然就是依照投降文書去執行
至少到目前為止,沒有同盟國要改變這個現狀
: 另外在《臺灣關係法》亦有提及:
: 由於美國總統已終止美國和臺灣統治當局(在1979年1月1日前美國承認其為中華民國)
: 間的政府關係,美國國會認為有必要制訂本法......(下略)
: 表示中華民國政府從1979年之後已經不被美國承認,
: 更不用說其他的世界各國與國際組織。
: (除了每年花一大把銀子去賄賂來的22個邦交國。)
中華民國本來就不被美國承認啊,美國口頭上說不承認,實際上做了什麼
把兩國關係轉為非官方性質,繼續交流、貿易、給護照通關
嘴巴說是這樣,現實有一樣嗎?
: 國際法與國際法庭是一般人不會接觸到的領域,但它確實在運作著。
: 國際法院設在海牙,是聯合國的司法裁決機構,根據《國際法院規約》於1946年2月成立。
: 最近一次在西太平洋鬧上國際法庭是菲律賓控告中國。
: 這裡有一則中國的新聞,國際法院要求中國回應南海主權爭議。
: 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56576?full=y
: 到底是閣下見識太少呢,或是在下在幻想呢?
我說的是你的見解上不了國際法,可不是說國際法不存在,別再打稻草人啊,快燒起來了
: 這點還是錯,因為實質上中華民國已滅亡(若不計金門馬祖)。
: 在國際現實下,中華民國是完全不能用的國號。
: 而且有時候在台灣島上也不能用喔,像是〈中國國務院國台辦〉的高官來的時候>.^
: 另外連中華民國中央研究院的歷史學者「張玉法先生」也強調:
: 「中華民國史是中國歷史的一部分,始於一九一二年,止於一九四九年」
: http://goo.gl/G7eQPJ
: 最後還要補充一個最基本的常識:國家的組成是人民、領土、主權、政府。
: 而不是某些人所謂的身分證、護照、健保卡、車牌...
: 作為一位教師,若連最基本的常識都沒有的話,是很遺憾的一件事情。
身份證、護照,都是因為國家存在才有效力
至於你說美國表示失望的雙橡園?你還是去看一下美國怎麼回覆記者的問題: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20603938.A.1FE.html
雙橡園升旗我們做了什麼?
中華民國外交官官邸(領土)
中華民國代表處外交人員(人民)
中華民國國旗(主權、政府)
中華民國軍服(軍隊)
而且還在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這天!
美國和中國表達了罐頭式的不滿跟失望後,之後呢?沒有,大家一切照舊
這麼嚴重的事情,這麼有象徵性的事情,最後結果竟然是大家繼續做生意賺錢
美國的態度就是,中華民國是台灣唯一可以用,但是也永遠不能用的國號
哪天等我們的政府官員,在美國升了不是中華民國的國旗,穿了不是中華民國的軍服
然後中美都沒做什麼,再來說中華民國已經滅亡也不遲啊
順便補充一下《橡皮推翻滿清》作者 plamc 對雙橡園升旗的看法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420273006.A.E26.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11.1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29876446.A.DCA.html
※ 編輯: ottokang (114.44.111.184), 04/24/2015 21:05:59
噓
04/24 21:15, , 1F
04/24 21:15, 1F
不然勒,中華民國制定國歌,中華民國國民唱國歌,違法啥?你不唱也不違法
但是要宣稱國歌違法,請修法吧,公投、制憲、立法院,很多途徑可以用
→
04/24 21:15, , 2F
04/24 21:15, 2F
→
04/24 21:19, , 3F
04/24 21:19, 3F
修正前合法啊,不然所得稅修正減少,你之前多繳交的稅要不要去找政府要回來?
※ 編輯: ottokang (114.44.111.184), 04/24/2015 21:44:56
→
04/24 21:53, , 4F
04/24 21:53, 4F
→
04/24 21:53, , 5F
04/24 21:53, 5F
→
04/24 21:55, , 6F
04/24 21:55, 6F
推
04/24 22:35, , 7F
04/24 22:35, 7F
→
04/24 22:35, , 8F
04/24 22:35, 8F
→
04/24 23:32, , 9F
04/24 23:32, 9F
→
04/24 23:33, , 10F
04/24 23:33, 10F
→
04/24 23:34, , 11F
04/24 23:34, 11F
合法本來就不是唯一的依據,但是否定他合法也不是唯一改變的方式
要就改,現在的制度只要投票贏了就可以,講國歌100遍不對也不會改變他現在合法的事實
推
04/25 00:06, , 12F
04/25 00:06, 12F
→
04/25 00:07, , 13F
04/25 00:07, 13F
→
04/25 00:08, , 14F
04/25 00:08, 14F
國民政府公佈就是他的授權,他勝利了,就是合法政權
※ 編輯: ottokang (114.44.107.86), 04/25/2015 06:19:59
推
04/25 09:03, , 15F
04/25 09:03, 15F
→
04/25 09:04, , 16F
04/25 09:04, 16F
→
04/25 09:05, , 17F
04/25 09:05, 17F
→
04/25 09:06, , 18F
04/25 09:06, 18F
→
04/25 09:08, , 19F
04/25 09:08, 19F
→
04/25 09:08, , 20F
04/25 09:08, 20F
推
04/25 09:18, , 21F
04/25 09:18, 21F
→
04/25 09:19, , 22F
04/25 09:19, 22F
噓
04/25 10:24, , 23F
04/25 10:24, 23F
推
04/25 12:23, , 24F
04/25 12:23, 24F
推
04/25 21:29, , 25F
04/25 21:29, 25F
噓
04/27 01:06, , 26F
04/27 01:06, 26F
→
04/27 01:06, , 27F
04/27 01:06, 27F
對啊,所以台灣不讀書的反核人士才會這麼多,以為是新的就是真理
至於被我電爆龜縮起來不敢回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全教總表示:)
同樣的,不拿史料跟證據,只靠抹黑跟鍵盤聲勢,兩岸那天統一了真要感謝你們
噓
04/27 14:28, , 28F
04/27 14:28, 28F
盟軍給了中華民國,謝謝,《開羅宣言》提到
「日本自中國人所得到的所有領土,比如滿洲、台灣及澎湖群島
應該歸還給中華民國。」
如果硬是要再說《開羅宣言》不是條約...那我沒辦法了
→
04/27 19:26, , 29F
04/27 19:26, 29F
你也要一起加入發聯合國公文,要求證明《降伏文書》不是條約的行列嗎?
這年頭怎麼要人家提資料討論這麼難啊
噓
04/28 13:12, , 30F
04/28 13:12, 30F
→
04/28 13:12, , 31F
04/28 13:12, 31F
國歌制定的時候跟台灣人沒有關係,但是台灣歸還中華民國,就唱中華民國國歌
要嗎你就移民,要嗎就推翻中華民國
※ 編輯: ottokang (114.44.100.243), 04/28/2015 20:27:01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22
69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7
8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8 篇):
10
23
-2
21
7
8
1
31
22
69
10
35
10
14
26
51
Teacher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66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