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外聘調查委員對生教組來說真的是一個坑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白色其實是灰色)時間11小時前 (2026/08/15 22:52), 6小時前編輯推噓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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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sman (恩欸斯曼)》之銘言: : 我以前在某市某校當生教時 : (好奇怪過去分享時常莫名被肉搜很煩) : 真的覺得請外聘調查委員真的是坑 : 第一個坑是錢 : 你用公定價有些專家會直接不爽 : 說他都是按字計酬 : 坦白說每個專家都不一樣 : 變成要先問 : 然後回頭找財源還不一定夠 : 我是生教還要煩惱錢從哪裡來 : 很累 : 第二個就是脾氣 : 調查委員有些身份例如是律師 : 你要匯款給他 : 請他給戶頭帳號 : 那因為出納組想要他付存摺照片 : 結果律師就發火說如果外流被盜用要告我們 : 搞得生教兩頭不是人 : 第三個就是沒人脈 : 當然人脈是請學務處主任 : 可是如果剛好遇到輪替 : 新的主任沒有人脈 : 或者是他的人脈其實也是大坑 : 那種大佛要求一堆 : 也是頭痛 : 調查會議那麼多 : 政府近期的方案例如聘請第三方 : 是不是生校聘外部委員這部分會比較輕鬆? : 不然每次都請固定的好說話好配合的好委員 : 還要被唸是不是有什麼利益關係 : 說真的誰要當生教。 其實可以完全不經過這套費錢又費工(組長通常要打逐字稿)的作法 依照校事會議的母法立法意旨 事件涉及教師之停聘、解聘、不續聘時,才有需要開校事會議做調查 而處理教師之停聘、解聘、不續聘的權限在教評會 所以,如果是我當生教組長 我就直接召開教評會,確認事件有沒有到考慮要停聘、解聘、不續聘這個層級 如果教評會決議沒這麼嚴重 校內其他的會議處置就好了 不用被那些外聘人才庫的人氣到,又要去燒腦筋錢從哪裡來 這樣做既合法又省錢 也省了組長的工作量 供參 -- 敝人曾任工會幹部,11年教師申評會委員,校事會議教師代表及調查小組成員 2025.08退休 目前陸續整理過往經歷過的事件,普及教師自保做法 方格子專欄:https://vocus.cc/salon/white-brighter_gre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7.15.122.2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786805577.A.F05.html

08/16 00:29, 9小時前 , 1F
不開校事會議,家長會一直投訴到教育局逼學校開為止
08/16 00:29, 1F
這一招容易好擋,把處理過程(教評會會議記錄,決議)送教育局 附上教育部下的校事會議要分流的公文(臺教授國部字第1156000120號函), 問問教育局哪一步驟不合法所以被要求重開 然後家長的投訴就一直用相同的公文回應:已處理。 如果你們感興趣,還可以去查一下法院的判決書, 法官在判決書裡面罵過教育局一直下公文要學校重新開會這種程序騷擾 (該案件學校教評會認為不到該解聘教師的程度) ※ 編輯: plancklin (187.15.122.250 臺灣), 08/16/2026 03:36:20

08/16 06:30, 3小時前 , 2F
08/16 06:30, 2F

08/16 08:47, 1小時前 , 3F
但如果生教組長是代理老師,會不會沒辦法這樣做
08/16 08:47, 3F

08/16 08:48, 1小時前 , 4F
人脈薄弱的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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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08:58, 1小時前 , 5F
理想跟現實往往有一段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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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09:35, 51分鐘前 , 6F
要看校長和主任的態度
08/16 09:35, 6F

08/16 10:18, 8分鐘前 , 7F
敝校一直都是「校長指示送校務會議」
08/16 10:18, 7F
文章代碼(AID): #1gW7r9y5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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