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導師8點到校 全家盟轟:學生竟要警衛來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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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8點到校 全家盟轟:學生竟要警衛來顧
2013/10/15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修瑞瑩/連線報導】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昨指出,台南市卅九所國中小決議導師八點鐘才到校,竟要警衛、替代
役及志工媽媽看顧早到的學生;呼籲教育部應訂定「教師工作守則」,將督導學生早自息
、交通導護等工作,明確列為教師責任,避免類似爭議一再發生。
全家盟指出,此舉已導致部分學校要早到的學生集中在川堂等候,不讓學生進教室;弱勢
家庭的父母往往一早就得出門賺錢,讓孩子提前到校,老師卻不在,家長如何安心上班?
全家盟理事長吳福濱昨要求台南市教育局公布這卅九校名單,主張家長基於安全,可讓孩
子轉學,讓這些學校因招不到學生而減班關校。
教育部兩年前委託全家盟研訂「教師工作守則」草案,將導護、督導學生早自習及午休、
晚上接家長電話,都列為導師義務,供學校訂教師聘約參考;但引發教師團體強烈反彈,
認為訂守則是汙辱教師,將讓親師溝通淪為「公事公辦」,反而易生對立。
吳福濱說,教師工作守則草案曾到各地舉辦公聽會,教師團體也提供意見,但最後送到教
育部竟「無疾而終」,至今未公布。
吳福濱說,昨天有很多家長打電話到全家盟,抗議台南市這些學校不顧學生的受教權與安
危,教育部、台南巿教育局應介入喊停,不能坐視,否則一旦學生出事,台南巿政府應負
責。
但台南市教育局長鄭邦鎮昨天表示,各校根本就沒有學生早到校、卻無人照顧的情況。學
校校務會議決議導師八點到校,只是釐清責任歸屬,訂出老師的權利義務,多數導師都在
七點半即到校。
台南市教育局人事室指出,去年曾經發文各校,要求不論是導師或是一般老師,在校時數
都必須達到每天八小時,或是每周四十小時,但沒有規定導師八點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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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早到校/教育部:原則 「學生在,老師在」
2013/10/15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昨晚指出,學校作息應秉持「學生在,老師在」的原則;台南市卅九所
國中小決議導師早上八點上班,但提前到校的學生,仍應指派老師管理,不能由警衛、替
代役、志工媽媽取代,教育部已通知台南市政府盡速查證、處理。
教育部兩年前花錢委託全家盟研訂「教師工作守則」草案,至今無下文。陳益興表示,教
師法已清楚規範教師權利義務,加上教育部正推動中小學教師專業評鑑,希望和「教師工
作守則」一起配套實施,所以暫不公布。
台南市教育局局長鄭邦鎮表示,學生和老師相處的時間甚至多過家長,師生間屬於「倫常
關係」,老師工作也應是「責任制」,不宜死板板地用工作守則框死。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劉欽旭則說,老師為學生做的事、付出的工時,絕對比外界
想像多,用「負面表列」的工作守則來約束老師,是汙辱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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