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為啥立委可以一直選阿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時間18年前 (2008/01/06 14:51),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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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PEpreme (唧唧復唧唧 木蘭當馬騎)》之銘言: : 這樣跟以前的萬年國會議員有啥2樣的嗎 : 更扯的是做的爛的還是一直選上 : 為啥沒有連任幾次的限制阿   美日英法也都沒有連任限制,這樣的設計倒也沒有什麼不 合理的地方,行政首長有連任限制是為了避免專權發生;民意 代表並沒有直接的行政權,在「選賢與能」的構想下,確實沒 有必要限制連任次數,使得劣幣驅良幣。 至於做的爛還是一直選上這是政治的常態,我不認為有連 任限制就能改變些什麼。如何教育人民有正確的投票概念和公 民義務比較有用。 : 還有阿 : 有關立委的言論免責權 : 是只有在立法院裡面才適用嗎? : 不然怎麼有些立委一直亂說話也沒啥事的感覺.. : 還有阿 亂罵別人 侮辱別人這些應該不是免責的範圍八?.. : 不然在公堂之上說髒話不也沒事了   中華民國憲法32 73 101條規定了免責權。 第 32 條 國民大會代表在會議時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會外不負責任。 第 73 條 立法院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第 101 條 監察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這條規定原意是要保護民意代表被行政權或司法權迫害致 影響立法權的獨立性(試想如果今天你提出一個政府貪污的猜 測,明天就被政府控告毀謗,那誰還敢揭弊)。 那立委侮辱他人該怎麼辦?立院本身有紀律委員會,黨團 本身也有懲罰機制,更甚者選民可以動用罷免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3.140.55

01/06 16:28, , 1F
感謝您的認真回應XD
01/06 16:2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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