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法律&道德 vs 對&錯
※ 引述《INCAS777 (鏡中人)》之銘言:
: 抓的到嗎? 抓不到...王又曾/伍澤元/陳由豪...通通抓不到
: 這是逃出去的.沒逃走繼續留在台灣的.例如孫道存(孫芸芸之父)
: 他身上背負多少債務? 惡性倒閉.但是他繼續住在陽明山別墅上.開賓士
: 身邊的辣妹換了又換.你能咬他? 他早就脫產了
: 他的行為合法不合法? 完全合法!! 合法到受害者知道他住在哪
: 看著他上夜店.但是拿他沒輒.
我覺得,如果不能在法庭上證明一個人有罪,那麼社會就不能說這個人有罪
,即使他真的可能犯下了錯誤。
如果已經證明一個人有罪,卻沒有辦法制裁他,那就是法制不健全。
如果一個人的所作所為完全合法,那麼社會就不能說他有罪,他也可以理直
氣壯的說自己無罪。
聽過卡神楊蕙如的故事嗎?她靠刷信用卡在短短兩個月內獲利上百萬元新台
幣,據報道,楊蕙如賺錢的套路是:
她辦一張台灣某銀行信用卡,獲得刷卡消費紅利點數(相當于“消費積分”
)八倍的優惠,
然後在購物台用信用卡購買了六百萬元(台幣)的禮券,轉賣給親友後讓親
友在網上拍賣,自己再從網上刷卡買回。
這樣她的紅利點數(消費積分)迅速累積到八百余萬點,她用這些點數兌換
航空公司的頭等艙機票,以半價在網上出售,
站在“受害者”銀行的角度來說,楊蕙如的行為完全是在走漏洞,但她並沒
有違反任何規定。
楊蕙如的行為合法不合法?完全合法!合法到受害者(銀行)都拿他沒輒。
總不能說,楊蕙如利用了銀行的漏洞而牟利,義賊就可以去偷她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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