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台灣朝野惡鬥的死胡同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吹笛牧童)時間16年前 (2009/08/12 20:48),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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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講下去會變政治板 :P ;; 民主是一種遊戲規則 照規矩來 不過這句話本身就有很大的語病: 社會不是照遊戲規則的;社會是照理學定律 比如,你不能投票要求明天太陽不出來 規則,首先要有效,有執行之可能 其次還要大家遵守 如果一定要我厘清順序的話 第一條肯定不是大家遵守!!第一條是要有執行之可能 (不如稱這為民主第一定律;而服從遊戲規則不過是第二定律) 這樣發現'遊戲規則'的矛盾沒有 XD 另一句名言是:一群羊通過吃素的法案,對狼是沒有任何約束力的! 因此,服從規則之前,應該訂定合理之規則 投票不能讓你的敵人放下槍,那是一廂情願 民主也不可能讓你投票說不必繳稅卻運作起來 如果投票那麼有用,我們現在就可以辦投票,宣佈南台灣已重建完畢 那為什麼我們還一直強調要遵守遊戲規則? 喔..因為那是當官的在說~ 如果拔下警察的警徽,換他不得已闖紅燈 看他是堅持守法照規則還是滿口道理想爭個同情 ~^_^~ 佔優勢者訂定別人不可翻身之規則是常見的 也是濫用民主第二定律 既然民主這麼奇怪,那為什麼要有民主? 這得從一些歷史去還原 外國史我不清楚,但本國史交代過 因為歷朝最後都是流血革命 為了讓專制朝代轉而以溫合改革替代流血革命 因此要用投票,用民主的方式 有一些想法我雖不記得出處,但我可以肯定不是我發明的;是書上看來的 繼續說下去(尤其是要說目前我看到最矛盾的地方) 如果要流血革命,兩軍相戰便是實力的對決 而如果兩軍以投票方式表達意見,化血戰為選戰 則可表達意見,協調衝突;選敗者服從結論,不必當真兵戎相見 以此原理,事實上選戰是實力之展現;只差對決 但是選勝之團體應可模擬出戰勝結果 也就是模擬第一定律,模擬社會運作之理學定律 沒錯,一切都是利益之衝突,那就在談判桌上解決,不必真的決戰 可是模擬久了,又開始鑽第一定律漏洞,只口口聲聲要用第二定律 前面推文提及,人民不為自己投票負責 我投你,不代表我挺你 我投你,不代表我給你力量 那選上怎會有力量??!! 台灣政治,沒有實際執行力,只有選戰 選上後開始抱怨各部會不按憲法執行 事實上,憲法本來就已經很混亂 其次,執行力不在法條裏;民主素養重的國家執行力可以用法條規定 因為他們已經檢討過規則之可行,且已有服從規則之習慣 台灣就好像立法規定太陽明天不出來一樣 再去抱怨各部會不配合不過推卸責任 執行力,不會被規定寫出來 執行力仍然是按社會運作之理學定律產生 限縮範圍在台灣討論,若要說台灣是人治社會 那麼執行力便在人治之掌握!總之看情況,每個社會不一樣 人民如果要為自己投票負責,便應為執行力貢獻 舉學生民主為例,選了服務股長,但大家不去掃地 不管選誰地都不會乾淨;選他就要挺他,不然選票就和叫狼吃素一樣,沒有用 另一個問題是慷他人之慨 我選上,要你掏錢支持;那辦不到 雖然我們說稅金是大家出的,公積金是大家的 但事實上大家都知道自己這邊選上就要趕快花,免得自己用不到 哪邊選上,都是要趕快酬庸 由此來看,民主又是違反人性 民主素養首先就建立在君子之國,簡直不可能 君子有幾個大問題: 1.書生造反,三年過不了城門:這是說行動力太差 2.君子可欺以方:這是說只會講道理,用道理就可以拐 讀書人會辯,希望用講的講到太陽不要升起來 卻沒想過如果要完成這種任務,開發超大核彈才是重點! (這是舉例,太陽打不過,打下來也對我們沒好處..這就別挑骨頭了) 慷他人之慨的進化型便是扯別人後腿,這大家也都看到了 明明是對的政策,偏不要讓別人立法通過 自己其實根本會提一樣的政見;因為見不得人好 民主本來還可以考核,可以打績效 但見不得人好卻也是為了迎合績效 一如主管本來想用績效制度誘導員工產出 結果員工竟然互扯後腿,害怕對方表現良好 這是什麼??這不正是管理學愛談的案例? 主管管員工是管理,員工管主管一樣叫管理 不管是'被管理'還是積極的'向上管理' 一律在管理學範圍裏 怎麼解決這種問題? 那我們應該訂一條'合作績效' 獨立完成是績效 協助別人完成也是績效 不然互扯後腿不會停止 所以不管別人把我定位成藍或綠 事實上兩邊的好話我都會講 因為我不想讓兩個員工惡鬥 做不好,兩個都要打屁股 扯另一個爛沒有用,孤拐先伸出來打個見面禮 談回慷他人之慨,既然不合人性,那要如何執行? 使用者付費是其中一個解法 一如高速公路收通行費,因此行人或機車騎士不必付費 這裏並不會因為轎車司機投票要求改為不用通行費就全民買單 (事實上有人提出應全民買單才公平;因為使用高速公路運送的物資是全國性的 比如送米,麵,雖然行人不開車,但行人也享受到了物資 公平與否還很難精算;但符合人性之模型執行較無阻力) 以上只是幾個思考,但不代表足可執行;實際情況更為複雜 只是我們在投票時,是否真的負起責任,為讓選票產生執行力而親自支持? 只是單純的選錯人而已嗎? 一群羊被狼攻擊時,投票通過吃素法案,有用嗎? 選哪隻羊都沒用,練習對抗狼的團結力才有用 把責任推給一次選舉有用嗎? 沒有持續為執行力貢獻有用嗎? 陶侃搬磚為的是什麼? 要保護自己的國家,需要的是實力 不管是戰鬥的實力 生產的實力 如果沒有實力,選哪隻羊根本沒差 只會比哪隻羊比較兇,怨選錯人而已 兩弱擇其一,永遠是弱者 一強一弱,我們知道要選強者 兩強擇其一,隨便你亂選,只有最好及次好的差別罷了 台灣不是選錯人,台灣是沒人好選 不要搞錯了 還要談相對的比較嗎?怎麼不看看絕對的無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65.16 ※ 編輯: HuangJC 來自: 61.219.65.16 (08/12 20:51)

08/12 22:04, , 1F
「中間選民」最喜歡各打五十大板 -_-
08/12 22:04,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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