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食物、用品過期
※ 引述《hermitwhite (不存在的騎士)》之銘言:
: ※ 引述《xiaoa (不事生產)》之銘言:
: : 物品衰敗並不是一瞬間的轉變
: : 換句話說, 物品可能在保存期限以前就有一半的成分已經無效了
: : 也可能在保存期限以後仍然可以使用
: : 我想請問, 業界的標準是什麼? 為什麼定這樣的標準?
: : 例如說維生素, 假定標準是食品中剩下低於 10%的維生素, 就算過期
: : 那麼在過期前夕, 一天要食用7~8顆才有剛買回來時的效用....
: : 那樣的標準合理在哪呢?
: : 所以, 我要問: "為什麼定這樣的標準?"
: : PS: 還有, 食物、飲料、用品量度的標準應該都不太一樣, 說明時麻煩告知是哪一類商品
: 政府對保存期限並沒有整體性的規範(雖然某些個別產品可能有慣例
: 可循),但對內容物的可用性有規範。所以保存期限,比較像是廠商自己
: 根據可使用性的標準來規範出的期限。雖然政府不管你這期限是怎麼定出
: 來的,但總之他們抽檢時你的內容物要在他們的標準內就對了。
: 以食物來說,判斷保存期限時最主要的標準就是生菌數;在食物的味
: 道明顯變質之前,生菌數通常都已經顯著增加了。這種變質的速率並不是
: 固定的,而是類似下面這個網址中的曲線圖:
: http://www.china-b.com/kecheng/gwys/20090522/258_1.html
: 在某個階段之前成長遲緩,而開始增殖後就會快速生長到接近飽和。進入
: 對數生長期沒多久差不多就是肉類開始變粘、cookclub板友會叫你丟掉的
: 階段。
: 基於原料、封裝、保存、運輸的狀況不一,個別商品的情況會有些差
: 異;為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事實上是企業自身的名聲),食物的保存期
: 限可能連細菌生長遲滯期的一半都不到,我們很常聽人家用電梯的載重限
: 制來比喻保存期限的制訂:它們通常都遠低於實際的可使用限制。因此某
: 些黑心食品偷換保存期限、或者便利商店讓打工的貧窮學生把過期下架的
: 食物帶回家吃等等,都是主觀地去猜測實際可使用界限(並且多少增加風
: 險)的行為。
: 一般日用品的使用期限有時訂得十分隨性甚至像是為了充字數而打上
: 去一樣。我前幾天在大賣場看到保存食物(像是醃醬菜之類)用的玻璃罐
: 上面寫著使用期限十年;但我想不到十年後如果它還沒破的話不能夠繼續
: 被使用的理由。
感謝回應
不過我主要想問的不是會長菌的食品類
比較想知道例如上面說的醃醬菜、藥品、清潔用品(只想得到比較日常的用品)
特別是藥品類,這類有有效成分降解問題的東西
像前面Gamer推文說, 維生素丸保存期限的最低標準應該是在開始有氧化現象發生前
那麼對消費者來說, 在維生素丸內的成分真正完全氧化以前, 只要攝取量增加都還能補償
除非說氧化物會造成毒害、或是藥品內有效成分比例不適, 那就另當別論
還有我不明白幹嘛提什麼安全系數?
如果沒有一個底限數值, 亂加亂乘個安全系數有什麼用?
請告訴我底限數值是怎麼定的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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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4.42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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