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食物、用品過期
物品衰敗並不是一瞬間的轉變
換句話說, 物品可能在保存期限以前就有一半的成分已經無效了
也可能在保存期限以後仍然可以使用
我想請問, 業界的標準是什麼? 為什麼定這樣的標準?
例如說維生素, 假定標準是食品中剩下低於 10%的維生素, 就算過期
那麼在過期前夕, 一天要食用7~8顆才有剛買回來時的效用....
那樣的標準合理在哪呢?
所以, 我要問: "為什麼定這樣的標準?"
PS: 還有, 食物、飲料、用品量度的標準應該都不太一樣, 說明時麻煩告知是哪一類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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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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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心智可能比較不是那麼好說, 因為量化本身就有問題
對於物品, 雖說界線該定在哪還是個問題, 但至少有量化的數據可以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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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廠商為何願意在這期限內對產品負責? why is it safe/us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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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知道是不會吃死人/吃壞肚子的範圍內啊
問題是怎麼定一個量化的標準?
還有食物以外的東西呢? 像上面說的維他命丸, 過期也吃不死人吧.....
※ 編輯: xiaoa 來自: 140.112.244.42 (03/31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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