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關於刪修推文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 超世志)時間16年前 (2009/06/25 08:59), 編輯推噓6(6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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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aticVortex ()》之銘言: : 其實我傾向支持原文著作者可有限度修改部分推文, : 不過有些地方有疑惑. : 有時候在瀏覽網站時,有些文章或項目會附著網友評量的選項, : 從 單一選項"推薦"與否 或 二元選項 "支持" "反對" : 到 像雅虎新聞的 "這篇新聞讓你覺得?" : 雖然這些大抵上是讓其他網友評量該項目的價值,但細節有些不同. : 譬如雅虎新聞是強制參與評量後才能看到其他人對該項目的評量, : 在閱讀完畢該項目,閱讀該項目當下,或閱讀該項目前, : 不會受到其他人對該項目評量的影響. : 或譬如同樣雅虎新聞下的"有多少人推薦此新聞"其擺放位置在於文章末, : 也就是在閱讀完畢後便立即受到此評量影響. : YouTube 影音項目下的 文字評論 項目, : 每則文字評論旁有其他網友對此文字評論項目的評量; : Amazon 商品項目下的 顧客評論 項目, : 每則評論項目上方有其他網友對此評論項目的評量. : 即在閱讀該項目當下會受到此評量影響. : 同樣上段兩例, : 皆支援由 其他網友對此評論項目的評量 作為篩選條件. : YouTube 可設定 只顯示 評分在某程度以上的文字評論; : Amazon 以評分為基準排序. : 在閱讀該項目前便受此影響. : 但上述所有例子 項目的評量 都只有表達單純的預設選項 : (推薦與否;支持反對;新奇溫馨誇張難過實用高興無聊生氣) : 然而此站上,推文較類似YouTube影音項目下的文字評論,同時附上簡單的評分(推噓箭頭), : 因此任意刪修推文會有侵犯對方著作的疑慮,同時無法還原評分. : 大部分的網路服務中,其附著評論與項目主體的評分是分開的, : 而且似乎都沒有允許項目主體提供者刪修其附著評論, : 而是藉由網友互評的方式作一定程度的把關. : 不曉得系統上要達成類似的功能是否困難?會增加多少額外負荷? : 此站上 推文系統 大概會在兩方面對文章主體造成影響. : 推噓箭頭相當於直接對文章評分, : 可影響到其他網友閱讀此文章的意願與可能性(系統支援以推文數為篩選), : 甚至是在其閱讀此文章 前 便影響其對此文章的觀感. : 而推文內容直接附著在文章主體下, : 使其他網友在閱讀此文章完畢 後 立即受推文內容影響(排除直接看推文的). : 但目前推文系統雖然同時在上述兩方面造成影響,但在刪改時,卻只能分開處理. : 選擇推或噓只能改變文章評分,卻無法修改既存的推噓文內容; : 刪修推文時文章評分卻又無法還原, : 如果推文系統要達成這種還原評分的功能,不曉得難易度如何及會耗費多少資源? 推文的系統應該是比較偏向於短評的功能 設計上這種短評應該就是人們的直覺覺得如何就如何 系統不允許即使是作者本人的事後修改 好讓這種短評的功能不至於被扭曲取代回文的系統 如果你要講有內容的話 就回文 只是一句好或不好 就推文 推文所佔用的系統資源是比回文佔用的少很多的 當然能有的功能也少很多 而評分這種東西不就是加一減一嗎? 一個人就一票 噓錯了就推回來 難道為了這個要新增一個取消加一的功能 這樣不是多此一舉? : 除卻推噓箭頭,推文內容(通常)是在閱讀文章完畢後才產生影響, : 並且推文內容同時是推文者之創作也同時伴隨著推文者ID署名. : 若要說推文內容減損原文價值,而允許原文著作者刪修推文,總覺得理由上不太恰當. : 雖然系統上大概將原文與推文視為一體(按下"End"鍵 會跑到推文串末而非原文末), : 但本質上原文與推文是分開的,有沒有推文並不會影響到原文的完整性, : 而且我猜系統要將原文與推文分開應該不難做到, : (譬如在原文末及推文串末各加註旗標記錄其所在行數, : 按下"End"鍵改為跳到下個旗標所在行) : 雖然推文內容附著在原文主體之後,但畢竟是在閱讀文章完畢後才產生影響, : 相較之下,連推與連噓對文章的影響卻大多了. : 而且推文是有署名的,因此推文內容減損的應該是推文者ID的價值而非原文或原文者價值. : 我認為若要允許原文著作者修改推文,所持理由應該是推文內容對閱覽者造成的不便, : 而且方法上應該是以前綴或後綴的方式,避免直接改動推文內容. 把原文跟推文分開? 我覺得這很不實際 現在很多人是用推文點名 或是用推文來對話 如果原文作者把文章砍了 結果推文還留著 然後還要請所有推文的人一個一個去砍自己推文 這不是很怪嗎? 而且推文本來就是設計來回應原文的 如果推文的人真的很介意自己的文字有沒有被改動 那他為何不回文呢? 回文的內容他自己完全可以掌控 而且所有人也都知道他是在回應原文 : 以 YouTube 文字評論為例, : 其以其他使用者後綴評分,並同時在系統上支援篩選, : 以此方法將管理權責交由網友互評, : 同時使用者可以自行選擇是否閱覽低評價的文字評論內容. : 若要在此站上達成類似的功能,不曉得需要額外耗費多少資源? : 如果可以達成類似功能,那麼應該可以紓解對於推文不請自來附著在原文末的問題吧. : 而在現況,也許可以允許原文著作者透過前綴色碼(灰)的方式(還有行末結尾碼), : (推文時無法自行選擇顏色,因此應該不屬於推文內容吧?) : 一方面保留網友自行判斷推文是否不適, : (畢竟現在主流意見似乎不太喜歡由單一人(原文著作者) : 或少數人(板主群)來替自己判斷什麼叫作合適 ) : 一方面也紓解問題推文對閱覽者的不適吧. 以我自己的感覺來說 Youtube的文字評論比較像回文 而不是像推文 我覺得一般禁止修推文是不可以扭曲假造或忽視別人意見 而不是說推文真的有什麼了不起 誰都不能碰 : 作為結尾的問題: : 推文內容算是原文的從或附屬物嗎? 我認為推文在設計上就是原文的附屬 只是很多人自己發展出很多玩推文的方式 讓他越來越不像附屬物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0.128.100

06/25 10:30, , 1F
推文是被發展出來的,它的方法不會馬上完備.即使是PO文都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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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0:31, , 2F
有過爭議;椰林曾經鬧過著作權法爭議,作者主張著作權要求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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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精華區內文章,這會累死板主;不過推文怕被修的人有簡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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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0:32, , 4F
作法,就是自己PO一篇.想噓人的也該獨立出來看會不會被噓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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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1:05, , 5F
設計上來說我認為推文包含了所有你能想到一行文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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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些功能可能真的是原文的附屬但有些不是;我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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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和樓上相仿,推文是被發展出來的,它在不同的地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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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典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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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2:31, , 9F
椰林那次一堆板主被操翻了,有的板修改板規,要求PO文者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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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分享著作權,否則不管再優的文也不會M文及收精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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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來了,你有沒有那麼厚的臉皮說:我發的是優文,請收錄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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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好像叫妙齡少女說:可以追我喔~ ,是默契而難宣之於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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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接下來就再也沒有文章被收錄了 XD ;但我個人覺得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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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刪精華區不對.應該是要求者自己得爬完精華區要求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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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難度是,很多文章是用懶人包的方式收的;不是很好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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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該引用追訴期的概念;不然雜誌登了你的文,N年後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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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2:37, , 17F
也要叫工讀生在圖書館裏一面面拿剪刀剪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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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5:08, , 18F
刪精華區哦...我之前在Atheism版有做過。具體作法是先把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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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用備份功能寄回信箱,再對備分檔搜尋id,找出位置後再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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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精華區。
06/25 15:09, 20F

06/25 16:37, , 21F
板主技術好做得到,和板主必需被予取予求是兩回事..那時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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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6:38, , 22F
關係到要跨幾個 folder 去搜尋,有沒有那麼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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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9:57, , 23F
那個椰林的例子聽起來很怪 不應該這樣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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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9:59, , 24F
首先應該先主張合理利用 再來在發文的時候加同意分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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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20:00, , 25F
免責條款 不同意就會在文上有明確加註不得轉錄收錄
06/25 20:00, 25F

06/25 20:02, , 26F
之前的文章採取上站的人放棄過去文章的站內轉錄的專有權
06/25 20:02, 26F

06/25 20:03, , 27F
怎麼可以用著作權法來妨礙資訊自由流動 根本是違反立法
06/25 20:03, 27F

06/25 20:04, , 28F
精神 立法精神是促進資訊傳布 保護作者 可不是找碴
06/25 20:04, 28F

06/25 20:08, , 29F
如果我和人吵架,對方以存證為由保留我的文章,但是卻斷章取
06/25 20:08, 29F

06/25 20:08, , 30F
義;又或者有人引用我的文章去和別人吵架,但那並不是我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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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20:09, , 31F
意;很多人對於自己文章被引是有意見的,所以才搞出這種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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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20:10, , 32F
我忘了'適當引用'的精神當時出來沒有,但那時可是只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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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20:10, , 33F
抗議,那麼你回文時連引述我的文章都要刪掉的喔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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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20:18, , 34F
這絕對是濫用法律 引述別人的話 是我文章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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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20:19, , 35F
我有完全的權利可以不用刪除 從舊著作權法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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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20:23, , 36F
這種用亂解法律的方法來造成紛爭真是令人不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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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20:24, , 37F
椰林被這種虛張聲勢的紙老虎耍著玩的板主站務真可憐
06/25 20:24, 37F

06/25 22:07, , 38F
那是吵出來的;不過在長串討論中我要求文章退出,討論串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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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22:07, , 39F
是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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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23:43, 7年前 , 40F
不同的典範存在 https://daxiv.com
01/06 23:43, 4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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