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食物、用品過期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hermitwhite (不存在的騎士)時間16年前 (2010/04/11 16:27)推噓3(3推 0噓 18→)留言21則, 3人參與討論串5/5 (看更多)
※ 引述《xiaoa (不事生產)》之銘言:
: ※ 引述《hermitwhite (不存在的騎士)》之銘言:
: : 政府對保存期限並沒有整體性的規範(雖然某些個別產品可能有慣例
: : 可循),但對內容物的可用性有規範。所以保存期限,比較像是廠商自己
: : 根據可使用性的標準來規範出的期限。雖然政府不管你這期限是怎麼定出
: : 來的,但總之他們抽檢時你的內容物要在他們的標準內就對了。
: : 以食物來說,判斷保存期限時最主要的標準就是生菌數;在食物的味
: : 道明顯變質之前,生菌數通常都已經顯著增加了。這種變質的速率並不是
: : 固定的,而是類似下面這個網址中的曲線圖:
: : http://www.china-b.com/kecheng/gwys/20090522/258_1.html
: : 在某個階段之前成長遲緩,而開始增殖後就會快速生長到接近飽和。進入
: : 對數生長期沒多久差不多就是肉類開始變粘、cookclub板友會叫你丟掉的
: : 階段。
: : 基於原料、封裝、保存、運輸的狀況不一,個別商品的情況會有些差
: : 異;為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事實上是企業自身的名聲),食物的保存期
: : 限可能連細菌生長遲滯期的一半都不到,我們很常聽人家用電梯的載重限
: : 制來比喻保存期限的制訂:它們通常都遠低於實際的可使用限制。因此某
: : 些黑心食品偷換保存期限、或者便利商店讓打工的貧窮學生把過期下架的
: : 食物帶回家吃等等,都是主觀地去猜測實際可使用界限(並且多少增加風
: : 險)的行為。
: : 一般日用品的使用期限有時訂得十分隨性甚至像是為了充字數而打上
: : 去一樣。我前幾天在大賣場看到保存食物(像是醃醬菜之類)用的玻璃罐
: : 上面寫著使用期限十年;但我想不到十年後如果它還沒破的話不能夠繼續
: : 被使用的理由。
: 感謝回應
: 不過我主要想問的不是會長菌的食品類
: 比較想知道例如上面說的醃醬菜、藥品、清潔用品(只想得到比較日常的用品)
: 特別是藥品類,這類有有效成分降解問題的東西
: 像前面Gamer推文說, 維生素丸保存期限的最低標準應該是在開始有氧化現象發生前
: 那麼對消費者來說, 在維生素丸內的成分真正完全氧化以前, 只要攝取量增加都還能補償
: 除非說氧化物會造成毒害、或是藥品內有效成分比例不適, 那就另當別論
根據我剛剛看的文章,藥品有效期限的建立是有一套建議標準的。
我不熟悉藥物方面的知識,你可以參考下面這篇文章:http://tinyurl.com/y8up7pn
醬菜請你把它當作食物看待。那麼再如化妝品來說,因為它的有效
成分和用途太複雜,所以並沒有辦法作出嚴格的規範(日本的法規特別
為此設了一個「醫藥部外品」的品類)。理想上如果你要測試化妝品的
有效性,主要是有效成分的穩定性和過敏性測試這兩點。但實際上以各
廠商推出產品的速度來說這些實驗通常是沒有被做的;很多時候我們推
定有效期限時是用比較直覺的辦法:「這管產品的還原劑是氨水,從過
去的經驗看來最多只能用一年」、「庫存的罐頭放了七年都還能吃,採
用同樣技術的罐頭定三年應該是沒有問題的」。事實上還有化妝品廠商
完全不懂自己製造的東西該怎麼用,所以他們得把東西交給設計師幫忙
實測(不是在店頭)。得到的結果不用說是很主觀的。
有效期限是品管問題的一環,而後面還有被主管機關抽查或使用者
使用後出現狀況的賠償問題。對大多數的廠商來說,這種品管問題就是
具體的利潤問題。
我看到你有一個疑問是「怎樣的底線是合理的」,但這問題追問到
最後就是個主觀的問題:我們覺得化學用純酒精95%在大部分的實驗中就
已經夠純了,「大部分」是主觀;藥品中的有效成分或食品中的生菌數
相仿,不管70%或者92.5%,當你問「怎樣叫足夠」時,終究沒有一條先
天的界線擺在那邊。
--
Il Cavaliere Inesistente
http://dejavu.blogdns.org/
騎士是種一旦失去存在的意義,就會崩解消失的東西
因此他們的一生總在追求著某些事物,以維持自己的存在
如果有了存在的理由,即使是一副空的鎧甲,也可以成為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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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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