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房屋贈與和土增稅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時間13年前 (2012/09/12 00:30),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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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apoo (選你所愛 愛你所選)》之銘言: : 請教各位大德先進 : 一般自用住宅都含有土地在內 : 那麼贈與房屋時 : 除了贈與稅、過戶房屋的契稅以外 : 是否也要土地增值稅? : 另外 : 若父母賣了自用住宅(甲房) : 也乖乖繳了土增稅 : 然後買了一間新房子(乙房) : 並得到重購退稅(拿回了一些甲房的土增稅) : 接著在極短時間內將乙房贈與給他們的孩子 : 那麼是否會因為短時間內土地未增值而贈與所需的乙房土增稅為零? : 謝謝 要考慮一點,將重購土地贈與並過戶給子女,也是"再行移轉"。 要追繳原本重購退稅的稅款。 土地稅法【民國 99 年 11 月 24 日 修正】 第 37 條 (追繳退稅) 土地所有權人因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者,其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 登記之日起,五年內再行移轉時,除就該次移轉之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 值稅外,並應追繳原退還稅款;重購之土地,改作其他用途者亦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4.223.232

09/12 05:35, , 1F
X他用贈與應該不用吧
09/12 05:35, 1F

09/12 09:38, , 2F
要的,贈與也是移轉。 可參台財稅字第0900453106號,夫重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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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09:38, , 3F
後贈妻,要追繳。 父母贈子也是一樣道理,追繳
09/12 09:38,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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