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台北換屋如何操作?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池袋西口公園)時間13年前 (2012/10/07 01:14), 編輯推噓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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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rron0105 (Arron)》之銘言: : 小弟在台北市有間舊公寓,市價約一千初,尚有房貸三佰多.., : 想換間新北巿總價也約一千萬的電梯大樓,再請設計師裝修的美美的..., : 因為手上現金不多,想以屋換屋,各位會建議先賣還是先買? : 如果先買到但舊房還未脫手不就開天窗了?又如果先賣掉還沒買到,一堆東西也不知道搬哪? : 請教各位如何建議?還是有別的操作方式?感謝回答~ 很少針對個案回文,小弟建議先賣在買 *因為你會卡到兩房同時持有的貸款問題* 你現有在北市、想買的在新北,如果先買再賣,也就是說北市那間也在你名下, 又簽約買了新北一間,那麼貸款成數會被砍很多 尤其公營行庫,會要求你寫一張切結書,內容大意大概是: ◎第一是""你自己同意""貸款不超過6成, 這個"你自己同意"就像是"被自殺"一樣,(我對此點非常感冒); ◎第二是,如果你新北買了也貸款,北市這間超過一定時間沒賣, 新北這間貸款要被全數追回; ◎第三更絕,如果日後你被發現新北這間貸款,裡面有錢是拿去買別的房子(新北或北市) 新北這間貸款要被全數追回; 這一張切結書躲在對保文件裡面,就像折凳一樣隱身於街仿之中。 理論就不多說了,小弟淺見簡單講就是先賣再買, 契約打交屋後你要繼續租幾個月,最好是付點租金給買方,然後約定一個你有把握的時間 找到買的房子、簽約、搬家和交屋, 這樣也皆大歡喜 以上供您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50.121

10/07 01:16, , 1F
K神不喜歡的那點 也是因為要居住正義才產生的切結書
10/07 01:16, 1F

10/07 01:17, , 2F
也不至於到全數追回啦 超過六成的部分追回而已
10/07 01:17, 2F

10/07 01:18, , 3F
偉哉馬政府打著社會公平的大旗 弄了一堆白癡政策 不但得
10/07 01:18, 3F

10/07 01:19, , 4F
罪一堆有資產者 而且成效不彰 另一方也不領情 結論=無能
10/07 01:19, 4F

10/07 01:22, , 5F
推樓上。
10/07 01:22, 5F

10/07 01:23, , 6F
打房是假,做秀是真。這個用邏輯辯證就知道了~~~
10/07 01:23, 6F

10/07 01:23, , 7F
感謝你的建議~~
10/07 01:23, 7F

10/07 01:54, , 8F
推L大跟K大..
10/07 01:54, 8F

10/07 06:00, , 9F
新北貸款不能買房,但可以定存買股玩期貨出國轉一圈
10/07 06:00, 9F

10/07 06:01, , 10F
洗好澡後,看房子去
10/07 06:01, 10F

10/07 10:09, , 11F
推這篇..很實用..但跟新屋主租屋不是很建議.最好是另租
10/07 10:09, 11F

10/07 15:02, , 12F
怕二屋貸款成數低的話,用太太(無不動產)的名字買就好了
10/07 15:02, 12F
文章代碼(AID): #1GS6RTY1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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