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說不還不夠/都更怎拒絕 民眾霧煞煞已回收
※ 引述《aa1655714 (小尾)》之銘言:
: 如依照法定程序,住戶一次不出席,就有可能被建商被認定是不吭聲的同意。
不可能
就算你通通都不出席, 只要你不簽同意書, 你只會被認定是「未表示意見」
不會被當作是「同意」, 除非有人偽造你的同意文件
所有「未表示意見」者跟「不同意」者
在計算同意比例的時候都不會被歸入「同意」比例內
只有有簽同意文件的, 才會被計入「同意」
然後這些「未表示意見」者, 到都審會那邊, 委員會要求實施者「再去努力看看」
: 那如果是寄存證信函給建商,附件給台北市市長,副本給台北市都更委員會,存證信函
: 就是明白表示「不同意」,這時候還可以用「不來開會」,就是認定不吭聲=同意?
: 如果有效的話,那看人人都會存證信函給台北市政府跟建商,或許效果還比較好一點...
: 又或者是找見證人到法院,直接法院公正「不同意」,做法律上的背書?
請勿以訛傳訛
--
願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1.10.31
※ 編輯: IBIZA 來自: 42.71.10.31 (11/14 09:48)
→
11/14 10:27, , 1F
11/14 10:27, 1F
推
11/14 10:39, , 2F
11/14 10:39, 2F
→
11/14 23:08, , 3F
11/14 23:08,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1 之 24 篇):
home-sale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780
1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