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利人利己」 張金鶚推捐房養老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後口的滿足是原口的壓力)時間13年前 (2013/01/24 00:32), 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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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ns (邀棋前請先知會)》之銘言: : ※ 引述《dans (邀棋前請先知會)》之銘言: : 推 olaolaola:賣掉就有錢了....還需要拿去捐再等人來照顧@@ 01/23 23:36 : 新聞的部份可能沒完整引述 : 又或者是老師腦袋又昏了天花亂墜的亂講一通 : whatever : 不管是新聞的原意捐還是什麼 : 老師一直以來支持的是房屋逆向抵押貸款 : 可以想成社福機構跟老人買房子 : 只是由躉繳變成分次繳 : 每個月固定付出一部分的價金提供老人生活所需 : 同時老人可以住在自家 : 在老人過世後則停止給付並完成房屋過戶 : 不同於直接賣掉房子後老人沒有居所 : 這個方法一來可以保障老人有地方住 : 二來老人也能藉由這個方法拿回房屋的價值作為生活費 : 聽起來很歡樂 : 但實作上遇到的問題更歡樂 : 我在這裡起個引子 有興趣的一起下場討論吧 1. 繳完30年以後,多住10年,當要養老時 銀行:你的房子價值只剩下你當初向銀行貸款額度的一半唷~ 老人:幹,不如賣兒子...... 2. 繳完30年以後,多住10年,當要養老時 銀行:因為你之前有啥OOXX欠債,若你不能先用你的存款還完 我們會從你房子的額度開始扣...... 老人:幹.......... 3. 繳完30年以後,多住10年,當要養老時,養了五年 銀行:這位女士,很抱歉,由於房屋是您先生名下,他於去年過世... 老太太:死鬼死沒良心的........ 4. 繳完30年以後,多住10年,當要養老時,養了五年 銀行:由於市場行情OOXX,所以這年起,每月支出比率得下調........ 老人:幹....... 5. 繳完30年以後,多住10年,當要養老時 銀行:請看契約--最多支付25年........ 老人:幹....... 6. 繳完30年以後,多住10年,當要養老時 某日:天搖地動! 牆壁龜裂~ 銀行:我們得處理名下資產!! 老人: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3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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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有其他也要腦力激盪的嗎
01/24 08:47, 1F

01/24 09:38, , 2F
四五應該是可以用法規或是合約解決,六是所有人都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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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一跟二應該是無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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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任一種發生就88了! 對這些可能性,不能以集合,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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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可能性的加法作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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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 先提出想法 不用顧慮該想像會不會確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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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點滿有趣 其中甚至可能延伸出其他更棘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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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10:27, , 8F
相信 U 大應該跟銀行很熟 對銀行的邏輯具有相當程度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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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10:28, , 9F
沒,只是學點法律而已,我內人又作資產處理的...
01/24 10:28, 9F
文章代碼(AID): #1H0128cl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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