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樣算不算是凶宅??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PTT新聞)時間13年前 (2013/04/23 17:27),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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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l624 (風)》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這樣算不算是凶宅?? : 時間: Tue Apr 23 10:55:23 2013 : : 前陣子我們家透過仲介買了一間房屋 : 已和賣方簽訂買賣契約(在仲介合的代書那邊簽的) : 並已匯了二成價金到仲介公司的履保專戶 : 目前正在向銀行申辦貸款中 : 簽約前有問過仲介這間房屋是否為凶宅 : 仲介說不是凶宅 : 不過 這二天仲介突然打電話跟我說 : 最近附近鄰居告訴他們說 : 數年前有一位獨居老人因病在這間房屋中死亡 : 死亡數日才被人發現 : 當時這間房屋是前位屋主所持有 之後才賣給現任屋主 : 所以現任屋主不知道這件事 : 請問這間房屋這樣算是凶宅嗎? : 已經簽約了 也付了二成款項了 現在可以反悔不買嗎? : 可以用這個作為理由 要求賣方降價出售? : : 這是我們家第一次買房子 : 拜託各位大大幫幫忙 給我們一些意見 感謝 : 這件事情,癥結不在「是否凶宅」的判定, 而是攸關你將來是否能脫手, 不能脫手的房子,誰要啊? 已經簽約才告知,是因為 1. 回避未告知行為,將來打官司才佔得住腳,現任屋主會脫手,也是因為此事 2. 現任屋主真的不知道 3. 非凶宅,後悔賣你,所以騙你 而你現在知道了,所以 1. 買下來,但是以後你脫手時,難道也跟下一任玩這種遊戲? 2. 不買,先錄音準備,將來打官司時準備證據 3. 殺價買下來,你不殺價,將來脫手別人也會殺你,不殺價是不是太天真 不管如何,遇到這種鳥事,勇敢面對, 1. 查證真偽,找警察、鄰居、里長...... 2. 停止付款,發存證信函,先做最壞準備,因心生畏懼,不履行合約,應該可行吧? 這種仲介,要我付仲介費?去吃屎吧,免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3.96.2 ※ 編輯: pttnews 來自: 210.63.96.2 (04/23 17:32)

04/23 18:01, , 1F
那請如果要殺價 殺多少才算合理呢??
04/23 18:01, 1F

04/23 18:40, , 2F
合理的定義是你們雙方,這裡很多仲介眼睛,
04/23 18:40, 2F

04/23 18:41, , 3F
你的意向,恐怕已經被仲介得知,殺價空間...恐怕...
04/23 18:41, 3F

04/24 10:29, , 4F
個人覺得殺仲介費比較有機會 如果仲介費還沒付的話....
04/24 10:29, 4F

09/26 03:40, , 5F
已收錄
09/26 03:40, 5F
文章代碼(AID): #1HTbFmFu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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