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和屋主私下成交要注意什麼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blue eyes blue)時間13年前 (2013/05/02 12:48),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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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p520 (異理啊議!!!)》之銘言: : 如果房仲跟你只是帶看,那你只有道義上的問題,並非一定要跟帶看的房仲買 : 有的屋主賣屋像撒網一樣 : 聯絡五六家仲介 + 警衛 + 去公告欄貼公告 + ptt + 591 : 如果帶看就要跟房仲買,那警衛帶看是不是就一定要跟警衛買 ?? : 其實你只是經由不一樣的管道買到這房子而已 : 好了就這樣,擋人財路少說一點 : 順便問一下,管理員給電話成交的話,紅包行情要包多少 ?? 你舉的例子不太正確吧 1.警衛沒有不動產經紀執照,不能從事仲介業務 2.警衛也沒有簽訂委託買賣合約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84614 大樓管理員帶看房 無照恐被罰 高雄市地政處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大樓管委會或保全公司雇用的管理員,代 管大樓房屋所有權人鑰匙及帶看房屋、酌收管理費用等行為,都屬仲介業務範圍。 這項規定在民國92年已由中央發布,只要民眾檢舉,就會發文該大樓管委會,若屢勸不聽 ,稽查屬實就會開罰10萬到30萬元不等罰款。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60066 第四條 仲介業務︰指從事不動產買賣、互易、租賃之居間或代理業務。 第17條 經紀業不得僱用未具備經紀人員資格者從事仲介或代銷業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152.86 ※ 編輯: whiteadam 來自: 1.34.152.86 (05/02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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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法 但紅包還是要包 管理員還是會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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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人錢房東不會不給 不然住起來會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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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電話跟帶看不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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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回應p大 不是回應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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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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