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為何112戶同意 1戶不同意 北市府還是敗訴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hi)時間3年前 (2020/07/07 19:15), 編輯推噓5(5014)
留言19則, 7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4/14 (看更多)
※ 引述《suwy (Hank)》之銘言: : 這是永春都更案2年前的判決,害的整個都更計畫、審議重跑一遍, : 其實這個敗訴不是同意比例的問題,而是一個公平問題。 : 同意的那112戶,與建商簽的是「協議合建分屋」, : 不同意的那1戶,因為不簽,則自動進入「權利變換選屋」, : 問題就來了, : 建商拿出200戶給那112同意戶來分配,卻拿出2戶給那1不同意戶來選, : 好的都被選走了,爛的給我二選一,不同意戶當然不爽, 我比較好奇這個原因是甚麼 是因為別人都選走了,最後就剩兩戶可選還是怎樣 按常情來說建商也是希望能成案 不太可能給這麼爛的條件擺明羞辱人破局機率大增 : 最後,告上法院,北市府與建商敗訴,不同意戶勝訴。 : 節錄判決內容: : 「......但二名原告所能選擇的範圍,僅限實施者先行為同意協議合建者保留戶數以外遞 : 少數餘戶。如此,不僅與都發局96年函所定意旨不符,且對不同意參與協議合建的權利人 : 選配更新後建築物的權利構成不當限制,有違平等原則。」 : 必須說,從公共利益來看,釘子戶固然不可取, : 但是當釘子戶被迫加入到都更當中時,也必須保障其該有的權益。 我記得故事最後是被劃出都更範圍家族內鬨? 話說回來保障釘子戶的利益忽視其他99% 同意戶的權益? 要知道遲來的正義大多數都已經變形了 看看大同案就知道了,隨便訴訟都三五年 那時候的正義都不正義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70.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94120508.A.29C.html

07/07 22:28, 3年前 , 1F
你看原文「200戶給112戶同意戶選」再怎麼選也不會剩下
07/07 22:28, 1F

07/07 22:28, 3年前 , 2F
兩戶而已,只給本來的不同意戶兩戶選是建商設計的對
07/07 22:28, 2F

07/07 22:28, 3年前 , 3F
不同意戶較不利益的政策,也是後來造成建商敗訴的原因
07/07 22:28, 3F

07/07 22:28, 3年前 , 4F
07/07 22:28, 4F

07/07 22:43, 3年前 , 5F
搜尋關鍵字能找到相關理由,原因也包括建商只開放選擇"價值
07/07 22:43, 5F

07/07 22:43, 3年前 , 6F
差距不超過10%的戶別",導致能選擇的沒幾戶
07/07 22:43, 6F

07/07 23:22, 3年前 , 7F
可以自己拆掉蓋新透天啊
07/07 23:22, 7F

07/07 23:23, 3年前 , 8F
被劃出都更範圍沒差吧
07/07 23:23, 8F

07/08 00:25, 3年前 , 9F
樓上可以去現場看一下被劃出的那塊,基本上已成廢地了
07/08 00:25, 9F

07/08 15:31, 3年前 , 10F
蓋甚麼新透天, 那兩棟加起來十幾戶, 三幾坪地扣掉退縮, 你
07/08 15:31, 10F

07/08 15:32, 3年前 , 11F
蓋得出大家夠分的房子再來講
07/08 15:32, 11F

07/08 15:33, 3年前 , 12F
它們那塊地有容積都蓋不出來
07/08 15:33, 12F

07/08 15:35, 3年前 , 13F
最後大概就是看誰受不了賤價賣掉, 最後整合土地成功的自己
07/08 15:35, 13F

07/08 15:35, 3年前 , 14F
改建
07/08 15:35, 14F

07/08 15:39, 3年前 , 15F
變垃圾了啦,怎麼搞不不划算
07/08 15:39, 15F

07/08 15:39, 3年前 , 16F
搞都不划算
07/08 15:39, 16F

07/08 15:40, 3年前 , 17F
這樣很好啊 記憶永存,還有一堆房可以永保記憶
07/08 15:40, 17F

07/08 17:49, 3年前 , 18F
喔,可以蓋啊,真的,只是你會想住?先說啦,北市某棟就這
07/08 17:49, 18F

07/08 17:49, 3年前 , 19F
樣幹過,你想清楚
07/08 17:49, 19F
文章代碼(AID): #1V15ayAS (home-sal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V15ayAS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