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都更的陷阱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Hank)時間4年前 (2022/04/01 10:10), 4年前編輯推噓9(9031)
留言40則, 3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 引述《stanleychou (stanley)》之銘言: : 各位前輩好 : 小弟家是在台北市大安區正光復南路門牌的4x年14層大樓,權狀19.6坪小兩房,土地使 : 用分區是商3特(原屬住宅4及商業2) : 最近即將有建商要來辦都更說明會,想要連同旁邊的國有地及鄰近華厦一起辦「權利變 : 」,想請問,我家這麼小,未來有辦法分到超過權狀22坪的房子嗎? : 因為依據「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1條」,有規定依照權利變換分配時,更新後最 : 建築單元的面積, 不含公設,不得小於46平方公尺(13.92坪)。 如果把公設算進去 : 大概是等於最小的坪數不能小於21.85坪。 : 如果我家分不到超過這個坪數,然後又超過80%的人同意,我是不是只能領更新前的權 : 價值,莫名地被趕走? : 還是我應該趕快找房仲賣掉? : 實在很擔心,所以上來請問各位前輩,謝謝! 原po問: 「我是不是只能領更新前的權利價值,莫名地被趕走?」 回答: 對,您會領取都更前的價值,然後被趕走。 提供幾個解法: 1. 要求簽合建契約,在契約中保障分配坪數。因為合建契約的效力大於權利變換,所以 根本不用理會權利變換的結果了。 2. 就算走權利變換,可以貼錢讓自己超過22坪(依都更條例第51條),就不怕被趕走了。 3. 選商業單元,例如"一般事務所"。因為商業單元不受最低22坪限制(依台北市都更自治 條例第11條),但建商可能沒有規劃商業單元,所以還是有風險。 https://imgur.com/tYbtAqX.jpg
其實大多數的都更,很少人簽權利變換了,幾乎都是簽合建契約才能保障分配坪數, 權利變換主要是用來服務"20%不同意戶",因為同意超過80%時就全體強制都更,剩下的20 %就用權利變換來保障他們的權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14.1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48779058.A.E3E.html

04/01 10:12, 4年前 , 1F
就銀行估值落後市價
04/01 10:12, 1F

04/01 10:13, 4年前 , 2F
正常來說是這樣,因為售價偏高有流動性問題
04/01 10:13, 2F

04/01 10:13, 4年前 , 3F
要扣除幫你銷售的成本啊
04/01 10:13, 3F

04/01 10:14, 4年前 , 4F
然後就開始一堆人777777了
04/01 10:14, 4F

04/01 10:19, 4年前 , 5F
謝謝回覆,但我上網查,還有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
04/01 10:19, 5F

04/01 10:19, 4年前 , 6F
法第9條規定,好像是指「權利變換前」價值耶
04/01 10:19, 6F
您說的沒錯。 僅憑都更條例第51條的"現金補償"四個字,會讓人以為是補償更新後價值的等值現金, 但其實在權變實施辦法第9條是寫更新前價值,所以地主非常虧。

04/01 10:20, 4年前 , 7F
變換前的話你覺得會有人都更嗎
04/01 10:20, 7F

04/01 10:23, 4年前 , 8F
但是絕對沒蓋好後市價高,因為土地成本變成建商直接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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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0:23, 4年前 , 9F
04/01 10:23, 9F

04/01 10:24, 4年前 , 10F
中間保護利息和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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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0:36, 4年前 , 11F
我覺得權利變換是相對公平的方式,若又走回頭路簽私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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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0:37, 4年前 , 12F
就又變成個人喊價,我家才是寶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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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0:39, 4年前 , 13F
好奇,權利變換和私約併行,權利變換的價值是固定的
04/01 10:39, 13F

04/01 10:40, 4年前 , 14F
蓋前1/100的值換回蓋後1/100的價值,那不足額或溢價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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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0:41, 4年前 , 15F
是建商要吸收嗎?
04/01 10:41, 15F

04/01 10:49, 4年前 , 16F
所以才有 容積率增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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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0:49, 4年前 , 17F
獎勵容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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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uwy (111.241.114.139 臺灣), 04/01/2022 11:27:07

04/01 11:41, 4年前 , 18F
你那些扣完其實就差不多了 XD 不過按規則就是 你可以
04/01 11:41, 18F

04/01 11:41, 4年前 , 19F
直接房子賣給建商 不就是答案了
04/01 11:41, 19F

04/01 11:42, 4年前 , 20F
一樓蓋店面但是分不到一樓 坪數太小
04/01 11:42, 20F

04/01 11:42, 4年前 , 21F
除非10坪內一樓店面可以接受..?
04/01 11:42, 21F

04/01 11:43, 4年前 , 22F
然後搞不好完全塞不進去..
04/01 11:43, 22F

04/01 11:45, 4年前 , 23F

04/01 11:49, 4年前 , 24F

04/01 11:50, 4年前 , 25F

04/01 11:50, 4年前 , 26F
所以私約是建立在權利變換底下,建商拿管理費用來當私約
04/01 11:50, 26F

04/01 11:50, 4年前 , 27F
的籌碼嗎?
04/01 11:50, 27F

04/01 11:51, 4年前 , 28F
更新後 權利計算 並扣除共同負擔,當然成本增加都會
04/01 11:51, 28F

04/01 11:51, 4年前 , 29F
灌進去
04/01 11:51, 29F

04/01 11:52, 4年前 , 30F
如果權利變換沒有蓋完之後售價估算的話,沒人要都更
04/01 11:52, 30F

04/01 11:52, 4年前 , 31F
的啦 尤其是一堆是室內15-18坪的
04/01 11:52, 31F

04/01 11:53, 4年前 , 32F
你想想合理性就好,但是灌下去的成本不如貼錢實在
04/01 11:53, 32F

04/01 11:53, 4年前 , 33F
然後還有估價等問題
04/01 11:53, 33F

04/01 11:54, 4年前 , 34F
因為你等於直接賣給建商然後讓他處理啊
04/01 11:54, 34F

04/01 11:54, 4年前 , 35F
漲價的部分當然建商吃掉大部分因為不願意承擔風險啊
04/01 11:54, 35F

04/01 11:55, 4年前 , 36F
哪有可能直接拿到最後市價
04/01 11:55, 36F

04/01 11:55, 4年前 , 37F
甲卡賣勒
04/01 11:55, 37F

04/01 12:04, 4年前 , 38F
話說就算信貸催下去貼 都划算
04/01 12:04, 38F

04/01 12:05, 4年前 , 39F
以後再改成理財型房貸就好
04/01 12:05, 39F

04/01 12:05, 4年前 , 40F
沒錢也是可以貼上去升級
04/01 12:05, 4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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