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重購退稅後的自住定義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黑毛豬)時間2月前 (2024/07/18 10:31), 編輯推噓12(1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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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lackpig (黑毛豬)》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關於重購退稅後的自住定義 : 時間: Thu Jul 18 06:18:10 2024 : : 我太太名下有一間房,買房時因為裡面的原房客預售屋還沒交屋,所以讓他繼續租。 : 預計明年年初會收回,我另外也買了間預售在橋頭未來市,代銷說預計明年年底會交屋。 : : 我查了網路,關於重購退稅的規定有提到 : "以本人名義出售自住房地,而由配偶名義重購者,亦得適用" : 想用我的新房將我太太的房子以重購方式抵房地合一,等房客走後將全家戶籍遷入舊房, : 一年後剛好新屋交屋後再賣出,這樣符合換屋的要求吧? : : 另外,目前看到大部分人的問題是出售前屋實質自住的規定是否屬實, : 我因為舊房跟工作都在桃園,這應該沒問題。 : 但我的問題會是新屋遷入戶籍後須自住五年的事實認定。 : 新房在高雄,如果交屋後只將全家戶籍遷入,我在桃園有住所。 : 國稅局會事後追查新屋的居住狀況,認定未實質自住,追繳退稅嗎? : : 不知道針對上述兩個問題,有沒有人有相關的經驗可以分享,感謝。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5.9.130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21254692.A.A80.html : 推 schrei: 居住事實其實是看戶籍認定 07/18 08:04 : → schrei: 若出租有沒有給房客請補助這樣 07/18 08:04 : → blackpig: 租客未申請補助,也未入籍,所以我並不擔心 07/18 08:49 : → blackpig: 我只要再入籍一年,應該就沒問題了 07/18 08:49 : → blackpig: 我擔心的是新房,因為工作在桃園,明顯高雄是不可能去住 07/18 08:51 : → blackpig: 所以擔心國稅局之後以這個理由追稅 07/18 08:51 : 推 g0204: 你新房在高雄 實際住桃園 根本不會過 過了也會被追回! 乖 07/18 09:45 : → g0204: 乖繳稅 戶籍全簽也沒用 07/18 09:45 : 推 jpbptjp: 只能說現在越查越嚴,你畢竟不是真自住,要有被查到補稅 07/18 09:46 : → jpbptjp: 的心理準備 07/18 09:46 : 推 h49072002: 會查新屋有沒有住 07/18 10:10 : → h49072002: 所以你退稅只是送出去而已 之後還是會被追稅 07/18 10:10 謝謝大家的說明,看來這招是行不通了。 不過我有另一個想法,想再請教各位。 如果我將高雄的房子用社宅出租4年,最後一年不出租, 我太太搬進去並入籍超過一年才賣掉,之後再用重購退稅買桃園的房子,會有問題嗎? 我記得自用不一定要本人,也可以為配偶。 因為太太是高雄人,說法上會是父母身體不好,她回高雄照顧,我留在桃園工作。 而且那一整年就真的在高雄住,留下生活紀錄,包括帳單、就醫紀錄等。 但因為最後又買回桃園,這樣會被國稅局刁難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5.56.2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21269887.A.2EF.html

07/18 10:50, 2月前 , 1F
說真的 真的有住 何必想這麼多漏洞去鑽?
07/18 10:50, 1F

07/18 10:51, 2月前 , 2F
我哪有鑽漏洞,我太太真的有自住呀
07/18 10:51, 2F

07/18 10:52, 2月前 , 3F
只是怕國稅局的人難搞,最近聽到太多主觀認定的例子
07/18 10:52, 3F

07/18 10:53, 2月前 , 4F
比如說前陣子有版友分享,說租金太便宜也不行,被補稅
07/18 10:53, 4F

07/18 10:54, 2月前 , 5F
所以怕認定上出問題,畢竟新房跟舊房是在不同的縣市
07/18 10:54, 5F

07/18 10:58, 2月前 , 6F
是我我會換個說法 我怕一語成讖
07/18 10:58, 6F

07/18 10:58, 2月前 , 7F
重購退稅其實要用在45%房地合一稅的才是最划算的
07/18 10:58, 7F

07/18 10:59, 2月前 , 8F
租加自住都五年了,房地合一稅都只剩下20%了
07/18 10:59, 8F

07/18 11:00, 2月前 , 9F
上面板友的意思是,如果真的有長住在那間房子,不管承
07/18 11:00, 9F

07/18 11:01, 2月前 , 10F
辦要你提供什麼佐證,你也能很容易提供出來,根本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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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11:01, 2月前 , 11F
擔心有的沒的,其實很多會上來問的就是沒真的要自住y
07/18 11:01, 11F

07/18 11:35, 2月前 , 12F
重購退稅就是你賣房賺得要繳稅,自住照顧你重購才退
07/18 11:35, 12F

07/18 11:37, 2月前 , 13F
你買的要比賣的更高價才會退,你賣的都租人.
07/18 11:37, 13F

07/18 11:38, 2月前 , 14F
本身就是鑽漏洞..只是租客沒去報補貼而已
07/18 11:38, 14F

07/18 11:42, 2月前 , 15F
應該不太會回查新屋的居住狀況,因為你新屋戶籍也是要掛進去
07/18 11:42, 15F

07/18 11:42, 2月前 , 16F
5年內追稅應該都是發生在新屋戶籍有異動的狀況(搬or賣)
07/18 11:42, 16F

07/18 12:15, 2月前 , 17F
對 你有自住 但你不就是為了重購退稅才故意回去住一年
07/18 12:15, 17F

07/18 12:15, 2月前 , 18F
如果你真的有自住的話 何必要有說法
07/18 12:15, 18F

07/18 13:15, 2月前 , 19F
這樣你實際上真的有住 不用擔心啊
07/18 13:15, 19F

07/18 13:38, 2月前 , 20F
我租人用社宅,光明正大報稅,哪裡有問題
07/18 13:38, 20F

07/18 13:39, 2月前 , 21F
最後一年太太自住本來按照規定,一年以上也完全合法
07/18 13:39, 21F

07/18 13:42, 2月前 , 22F
5年後剛好小孩都上大學,岳母年紀大,太太剛好回去陪她
07/18 13:42, 22F

07/18 13:43, 2月前 , 23F
說我鑽漏洞,我實在不能接受
07/18 13:43, 23F

07/18 13:45, 2月前 , 24F
難道盡子女孝道,順便節稅,有何不對
07/18 13:45, 24F

07/18 14:04, 2月前 , 25F
你反應過大了喔 如果你本身就有自住事實又提得出證明
07/18 14:04, 25F

07/18 14:04, 2月前 , 26F
那何必需要問別人意見能不能退稅?
07/18 14:04, 26F

07/18 14:05, 2月前 , 27F
而且你一開始也沒說是要盡孝道 是這篇才說的
07/18 14:05, 27F

07/18 14:05, 2月前 , 28F
確定是一開始就這打算還是被說了才補上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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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14:05, 2月前 , 29F
這篇還特別強調 你有另一個想法
07/18 14:05, 29F

07/18 14:05, 2月前 , 30F
上面回文跟下面推文兩個完全平行時空
07/18 14:05, 30F

07/18 14:06, 2月前 , 31F
節稅沒有不對,但你的說法就是在打自己臉
07/18 14:06, 31F

07/18 14:07, 2月前 , 32F
還是要我幫你框起來你兩篇文章跟現在自己推文說什麼
07/18 14:07, 32F

07/18 14:09, 2月前 , 33F
針對性的是你吧,第一篇我承認我沒有要自住
07/18 14:09, 33F

07/18 14:10, 2月前 , 34F
但我第二篇的做法是真的有自住,剛好之後也有換房的打算
07/18 14:10, 34F

07/18 14:10, 2月前 , 35F
誰要針對你= = 我不是正常回答你能不能退稅嗎
07/18 14:10, 35F

07/18 14:10, 2月前 , 36F
以及認定自住事實
07/18 14:10, 36F

07/18 14:11, 2月前 , 37F
你的說法要跟國稅局說 你提出自住事實的證據給他們審核
07/18 14:11, 37F

07/18 14:11, 2月前 , 38F
就好了 記得你老婆的收件信那些全部都要寄到高雄
07/18 14:11, 38F

07/18 14:11, 2月前 , 39F
我前天才幫忙送一件 要不是請管委會開自住事實
07/18 14:11, 39F

07/18 14:12, 2月前 , 40F
就是你要把那些信件都留著複印給他們
07/18 14:12, 40F

07/18 14:12, 2月前 , 41F
我又不怕,我一定提的出證明,只是之前太多光怪離奇
07/18 14:12, 41F

07/18 14:12, 2月前 , 42F
那就........不用怕阿
07/18 14:12, 42F

07/18 14:12, 2月前 , 43F
所以才要問大家意見,畢竟不同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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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14:12, 2月前 , 44F
何必跟網友說是要照顧父母的說法
07/18 14:12, 44F

07/18 14:13, 2月前 , 45F
就像之前說租金偏低的例子,我就覺得很荒謬
07/18 14:13, 45F

07/18 14:13, 2月前 , 46F
不會荒謬阿 國稅局認定AB約來抓你偏低不想申報
07/18 14:13, 46F

07/18 14:14, 2月前 , 47F
買哪裡一直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你在要賣的地方有沒有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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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14:14, 2月前 , 48F
自住事實
07/18 14:14, 48F

07/18 14:16, 2月前 , 49F
所以我說了,認定很主觀,那個例子就是國稅局沒證據
07/18 14:16, 49F

07/18 14:17, 2月前 , 50F
反而你要提證據,這種主觀認證,正常都會擔心呀
07/18 14:17, 50F

07/18 14:18, 2月前 , 51F
我擔心的就是,前面合法社宅出租,後來不租改自住
07/18 14:18, 51F

07/18 14:19, 2月前 , 52F
我即使提出照片、帳單等證明,他還是不信
07/18 14:19, 52F

07/18 14:20, 2月前 , 53F
單純只是因為我之前曾進行出租,這樣例子很多好嗎
07/18 14:20, 53F

07/18 14:21, 2月前 , 54F
你沒看到之前就有網友再討論,曾經出租就會被貼標籤
07/18 14:21, 54F

07/18 14:22, 2月前 , 55F
配合政府社宅策略,還不如當地下房東
07/18 14:22, 55F

07/18 14:23, 2月前 , 56F
國稅局只打出頭鳥,誰叫你曾經合法報稅,就用放大鏡檢視
07/18 14:23, 56F

07/18 14:24, 2月前 , 57F
我的例子又是不同縣市,當然就更有理由被刁
07/18 14:24, 57F

07/18 15:19, 2月前 , 58F
可以 房仲也都是這樣教
07/18 15:19, 58F

07/18 15:28, 2月前 , 59F
我剛拿回7位數的退稅,申請被要求買賣房的所有金流
07/18 15:28, 59F

07/18 15:29, 2月前 , 60F
因為買賣房屋的所有人都要同一個人,要有居住事實
07/18 15:29, 60F

07/18 15:30, 2月前 , 61F
稅局還派人到場查訪,這是我的成功退稅的經驗
07/18 15:30, 61F

07/18 15:38, 2月前 , 62F
重購退稅和抵稅是兩件事情喔~
07/18 15:38, 62F

07/18 16:41, 2月前 , 63F
說真的一年也是大家的經驗談,承辦要搞你也沒辦法保證
07/18 16:41, 63F

07/18 16:41, 2月前 , 64F
你住一年就會給你退
07/18 16:41, 64F

07/18 18:45, 2月前 , 65F
我被查過,你兩邊新舊都要有包裹、水電、信件、醫療記錄
07/18 18:45, 65F

07/18 18:45, 2月前 , 66F
,這篇理論上可以,但操作時間不要那麼精準,然後要有心
07/18 18:45, 66F

07/18 18:45, 2月前 , 67F
理準備這筆錢就是會被課稅
07/18 18:45, 6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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