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親戚間的房子糾紛
※ 引述《poweryeh (小葉)》之銘言:
: 如題
: 目前有一棟台北市的連棟5層透天
: 是內梯 然後5樓是違建 還有一些外推部份
: 產權是這樣 我爸佔2/4 兩位親戚各佔1/4
: 一二樓做生意 3-5樓我們一家人住
: 現在親戚要來跟我們收租
: 有些歷史因素 我們並不願意 於是鬧翻了
: 所以想請教 我爸有意願買下他們的產權
: 但他們不願意 有可能說賣給外人然後陌生人
: 來住我們家嗎?或者他們可以私自承租出去
: 不需要我爸同意 ?
沒辦法
共有物要合規出租需要全部所有權人同意
至於陌生人要靠著1/4+1/4產權住你進家這件事是高級操作,一不小心就會觸法
不確定新買家到底是不是高手,有辦法打擦邊球後安然無事
: 1-2樓做生意的部份會被影響嗎?
: 我爸爸的2/4可以把這部份保留住嗎?
: 不住在這裡無所謂 生意一定要保住(上一輩有交代 爸媽是很傳統的人)
: 目前親戚已經做不成 所以錢的部份
: 除了向他們購買以外並不願意付租金給他們
: 以上問題麻煩版友指點 謝謝
持份者意見不一,又沒人願意出面買
以你們的情況,只有訴訟後請求變價拍賣一條路
至於生意是否受影響這個我看不懂
你的意思是還要繼續占用/租用1/2樓做生意嗎?
占用是不可能了,租用的話你要跟新買主協商
如果你要100%確定還能繼續使用1/2樓
那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在變價拍賣時
自己出價去買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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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你直接走變價分割
調解->分割協議破局->訴訟請法院裁判拍賣完整建物->出高價買回->依比例分配回來一半
你這案子沒有簡單解法,我們講的東西你聽不懂也無法判斷真偽,花點錢去找代書/律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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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過原po可以自己去標
如果是共有人得標,其他共有人就不能主張優先承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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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的應該是拍賣持份
我講的是變價分割
這個是經過完整的調解訴訟流程分割調解失敗後
法官基於物件完整性,所以把整個建物直接拍賣,然後分配價金
所以原po只要去法拍市場標回來就行
法拍因為是封閉式投標,價高者得,沒有需要抽籤的問題,除非兩個人都傻到寫整數又剛好一樣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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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但是最少要有一半同意,這個案件原po家就佔了 1/2
所以一定要原po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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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要由當事人(原po親戚)提出,然後法官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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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amo (36.231.117.163 臺灣), 12/06/2024 03: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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