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裝隱形鐵窗收到管委會公文 要舉證否則拆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有幻想症的小太監)時間14小時前 (2025/07/23 22:5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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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Stevenashh》 之銘言: : 小弟的房子有安裝隱形鐵窗 : : 避免家中貓咪危險 : : 原先對法規的理解隱形鐵窗不超過水滴線即可自行安裝 : : 但今天收到管委會公文要求拆除 : : 否則需舉證有小孩或老人 : : : : 請問一下該如何舉證居住事實呢? : : 若是說父母親或姪女偶爾來住這樣是一種解方嗎? : : 還是一定要請父母其中一人遷戶籍才是唯一方法?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1項規定:「公寓大廈外觀變更構造、顏色、設置鐵鋁窗等行 為,如經區權會規約通過並完成主管機關報備在案者,區權人即受規約拘束。」 同條第2項:「如有12歲以下或65歲以上住戶,可於陽台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牆面之防 墜設施。」 同法第3條第8款:「住戶指區權人或經區權人同意使用專有部分之使用者。」 所以你的第一個要確認的是:規約有無明確禁止隱形鐵窗?(可向管委會申請或查閱社區AP P) 再來要確認有無向主管機關報備?報備的版本為何?報備時間是否在你安裝隱形鐵窗前?( 可向縣市主管機關洽詢) 再來是生出一個符合條例第8條第2項的住戶,注意一下那個住戶的定義跟有無居住事實或設 籍無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51.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53282500.A.C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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