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租賃修法保房客不理房東!崔媽媽籲補「租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Sea)時間16小時前 (2025/09/07 23:36), 16小時前編輯推噓7(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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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roy30408 (南宮洛)》之銘言: : 崔媽媽提兩大建議 : 崔媽媽基金會建議,修法應增訂「租霸下車條款」,讓辦理公證的租約可涵蓋惡意欠租、 : 嚴重擾鄰、違法轉租等情境,直接適用強制執行,鼓勵更多房東納管,提升市場透明度, : 進而保障房客居住權。 老實說關於租屋權益保障這點,要講可以講非常廣的面向,因為現今的租屋環境, 是各種政策 / 問題漠視出來的。 在討論到底該對房東或房客做什麼要求之前,我們先來 review 目前的租屋問題是什麼? 關於房東的考量: 1. 收不到租金 2. 房子被各種輕中重度破壞。 3. 出租機會成本 關於房客的考量: 1. 遇到無良房東,明明屬房東該修繕負責的不儘速修繕。 2. 租到一半被趕走,或是租滿想繼續租卻不給續租。 3. 漲租。 4. 各種名義苛扣押金 5. 不給入戶籍 or 報稅 6. 房屋本身是否安全,這點鮮少人提,但其實是租屋族最該重視的。 先講房東,基本上房東的問題那三點其實都跟錢有關。 1 - 租霸條款。 欠租扣滿押金去警局出示證明就能請警方協助直接把租霸 + 房子內所有廢棄物清走。 其實全台灣的租霸比例並不高,這點執行下去, 並不會大幅增加警察的工作業務,要不要立法賦予警察這項公權力而已。 2. 房子本身的裝潢 / 家具電 / 結構體被破壞的財物損失。 關於這點我認為沒有比較好的解決方式,因為基本上會破壞的就是無賴, 你可以對它提請民事求償,但基本上最後換回來的多半是一張債權憑證。 所以這點是問題,但對房東無解。 僅能看是否針對這類惡意破壞加強執行毀損罪抓它去關(但對房東沒幫助), 去嚇阻意圖破壞的租霸。 3. 出租的機會成本有三大類: a. 裝潢費用 b. 因出租產生其他方面的費用或損失 c. 管理成本(時間 / 修繕) a 沒啥好提的,真的要做好與節省,就是把市場的餅做大,這點下面會說。 b. 的部分最簡單的要繳所得稅、非自用稅率房屋稅地價稅、少了房地合一 400 萬免稅額。 房地合一免稅額 400 萬在 20% 稅率下,就是 80 萬。 六年租金 vs 80 萬,再加上上面提到的風險與 c.管理成本。 對房東而言划不划算? 一間房子出租 2 萬,六年租期很滿扣掉裝潢時間大約實收 60 期租金。 60 期租金總計 120 萬。 機會成本簡易裝潢花個 20 萬 所得稅 / 房屋地價稅 6 年約計 6 萬 房地合一無免稅額多花 80 萬 總計機會成本是 106 萬。 上述是出租與銜接都順利 + 不計算時間管理成本 + 沒遇到租霸的狀況下。 出租只比沒出租多賺個 14 萬,你是屋主持有人你有這個動力去提供房源嗎? 期間遇到一個租霸 or 破壞房屋 or 空租期拉長 or 家具電裝潢須修繕...etc 可能就變空屋還比出租賺。 而當市場上出租的房源不多時,就難以讓房東相互競爭提供更好的租屋環境。 所以站在房東的角度,政府該思考的是如何降低房東的潛在成本 例如已經在推行的公益出租人就是其一,但很明顯的,這塊成本的降低偏偏是 上述各項最低的。 租霸條款 + 公益出租人納入同享六年 400 萬免稅,可讓大多原空屋持有人願意 把空屋拿出來市場。 端看你政府是以鼓勵供給的角度去看房東,還是以懲罰強制的角度去看房東。 即便你說你想大幅提高空屋成本 (加持有稅),只會讓這些空屋持有者去計算 去規避而已,例如前陣子不是一堆人在遷戶籍? 說白了就是在幹這件事。 這種懲罰性的做法對房源的釋出效果不大。 政府已經做過很多次了, 應該得明白唯有鼓勵的措施可以讓房東心甘情願把房子拿出來出租。 好,那換房客呢? 其實 1~6 點,說穿了就是遇到無良房東或不負責任的房東。 這個我必須得說會有這種狀況,最大的原因也在於房東多半是自然人,而且可能就 出租那麼一間房(不論那間房是否有隔套),定義上就叫一間房。 這種房東時間 / 經驗上都不見得能儘速處理,而個性上也因人而異。提供的房屋本身 是否具有足夠的安全性也是一個問號。 與其要透過懲罰去處理這些無良房東,更應該透過制度去讓這類房東在市場上被淘汰。 甚麼意思? 政府同樣應該鼓勵真正有時間、有經驗且願意當房東的人去做。 我舉個簡單的例子,私人停車場和現在那幾間叫得出名字的系統化的無人停車場, 何者提供的服務品質相對比較好,應該不難得知。 同樣在房屋出租市場,政府應該在政策上要鼓勵有志於此的業者去擴大它的物業範圍, 透過良性的競爭與提供好的租屋品質物件,去淘汰那些不適合當房東的人。 而什麼叫鼓勵的政策? 例如貸款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手段,你為什麼要限制擁有 10 屋的人去貸款 8 成 買第 11 屋去出租呢? 如果擔憂的點是怕它轉賣,大可有違約條款 (ex. 不出租 or 幾年內轉售就罰錢)。 重點是讓這些有志於此的人可以真正擴大自己的物業,去做到降低成本,即時服務。 打個比方吧,就算你現在持有 10 屋,你有辦法做到 24hr 365day 全年無休? 這是不可能的。 唯有把餅做大,才能提供更完善更全面的服務。 當然鼓勵多屋族貸款不是唯一方式,還有其他手法也是。 你說像國外有些國家,租屋市場是法人在出租,跟單一自然人比較起來, 這種法人大量出租的市場相對來說,對租客來說就是比較有保障。 租客的權益最先應該被保障的其實是房屋的安全,但坦白說, 拿雙北的租屋族來說,蠻高比例都是租在違法隔套 / 頂加 / 老舊公寓等物件, 你說他們不得已,只有這種物件能選。 但今天若是鼓勵法人大量出租,至少可以透過政策上的要求,去明定一些房屋 出租前需要檢修的範圍,例如耐震度評估、或違法施工的隔套 / 頂加不得 納入政府認證的租屋範疇...etc,同樣是用制度面去淘汰不合格或不行的房東與爛屋, 提升整體租屋市場的品質,也讓租客在挑選物件時至少不是只能選違法隔套, 而是能有一個安全 / 有制度化的物業管理的房子可以挑選。 你說若台灣的租屋市場能做到這樣,能租的安心與開心, 吵買不起房的人是不是也會下降? 畢竟已經滿足住的需求。 而且自己買還不一定能享有系統化物業提供的租屋品質。 那現在台灣在做的事情,完全相反。 貸款不給多屋族或法人去大量購置住宅,理由是怕炒房? 我上面就說了,你可以加違約條款,購置這些物件僅能用來出租, 真的要做,並不困難。 然後租賃相關的修法方向,也是朝向懲罰的機制去走, 我也說了,當今天政府的槌子想槌向人民的時候, 正常人一定是想方設法地去躲它,會開心擁抱槌子的人寥寥無幾。 施政,真的該用對方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9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57259367.A.710.html ※ 編輯: s8752134 (61.228.197.6 臺灣), 09/07/2025 23:49:54

09/08 00:33, 15小時前 , 1F
好文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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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0:45, 15小時前 , 2F
版主的眼界跟高度真的屌打空空跟執政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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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1:05, 15小時前 , 3F
板主說的很對,但是政府一定不會照這樣幹XD 對於出租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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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1:05, 15小時前 , 4F
的房子來說,入手價大約1000萬,6年後要用滿免稅額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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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1:05, 15小時前 , 5F
,房價得從1000萬漲四成到1400萬,好像也不是那麼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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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1:05, 15小時前 , 6F
要不要擺著不租就空6年,等預售蓋好再煩惱好了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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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2:20, 14小時前 , 7F
你支持一人多房那是政治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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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2:20, 14小時前 , 8F
以台灣現在的社會氛圍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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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2:46, 13小時前 , 9F
觀察下來,這市場不愛乾淨,沒品的房客還是大約房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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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不會希望資產毀壞造成賣像不好,然而,房客都是一副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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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2:46, 13小時前 , 11F
人的資產,我幹嘛那麼用心維護,拍拍屁股走人的居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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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2:46, 13小時前 , 12F
律程序攏長,隨便都要三個月起跳,還只是跑法院拿債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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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2:46, 13小時前 , 13F
明而已,會擺爛的人就會一直下去,應該有一個通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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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2:46, 13小時前 , 14F
能夠通報查詢這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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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6:17, 10小時前 , 15F
棒子比蘿蔔成本更低 不出租就判刑
09/08 06:17, 15F

09/08 06:54, 9小時前 , 16F
好文給推
09/08 06:54, 16F
文章代碼(AID): #1elQPdSG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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