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該怎麼反駁反對醫師去刑的問題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飛)時間14年前 (2012/04/25 18:32),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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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有一則新聞 有位警察晚上開車出去巡邏 開著開著 忽然想到剛看見一位夜歸婦女 一個人走在人煙稀少之處 安全可能有疑慮 於是他又回過頭去 想護送這位夜歸女子到安全之處 豈料一回頭 正好撞見有色狼意圖性侵此婦女 倘若警察沒有回頭 夜歸女子被性侵甚至殺害了 法律不至於認定是警察的疏失導致此女被害 但那位警察確實錯失了一個挽回的機會 我們可以得到這樣的結論:保護好所有夜歸女子 就可以避免她們受害 但全國警察再怎樣努力 也不可能百分之百保護到所有夜歸婦女 回到醫療上頭 疾病永遠都有非典型表現 事實上 非典型情況恐怕還比較科書上的典型情況還多 問題是 現在醫師的處境 就好像有夜歸婦女被性侵時 警察被認定未善盡保護夜歸婦女的責任一樣 您也許會說 醫師的疏失是由醫審會中的"自己人"認定 但 以最近的3000萬案子為例 目前情況卻是: 醫審會:警察當時若繞回去 被害人有可能不被性侵 結果法官認定警察有疏失 因為他沒有繞回去 甚至把性侵案發生的責任全算在警察頭上 另一方面 醫審會鑑定無疏失 但法官仍判醫師敗訴的例子也發生過 最近有另一則新聞 一輛車 撞壞一個人 由於無法確認案發時由誰駕駛 車上兩人都被判不須賠償 在法理上 這種判決合情合理 但在情理上 社會大眾根本不能接受(在新聞上 甚至原告律師也是) 於是 一個由法學專業做出的合理判決又被"恐龍化" 法界的各位若為此感到憤慨 是否也能理解我們對醫療糾紛的無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221.173

04/25 18:35, , 1F
醫審會不一定是自己人,裡頭成員不是只有醫師
04/25 18:35, 1F

04/25 18:38, , 2F
醫師的原罪 犧牲奉獻 無條件付出一切
04/25 18:38, 2F
※ 編輯: jadefly 來自: 114.40.216.124 (04/25 18:44) ※ 編輯: jadefly 來自: 114.40.216.124 (04/25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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