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該怎麼反駁反對醫師去刑的問題
前幾天有一則新聞
有位警察晚上開車出去巡邏
開著開著
忽然想到剛看見一位夜歸婦女 一個人走在人煙稀少之處 安全可能有疑慮
於是他又回過頭去 想護送這位夜歸女子到安全之處
豈料一回頭 正好撞見有色狼意圖性侵此婦女
倘若警察沒有回頭
夜歸女子被性侵甚至殺害了
法律不至於認定是警察的疏失導致此女被害
但那位警察確實錯失了一個挽回的機會
我們可以得到這樣的結論:保護好所有夜歸女子 就可以避免她們受害
但全國警察再怎樣努力 也不可能百分之百保護到所有夜歸婦女
回到醫療上頭
疾病永遠都有非典型表現
事實上 非典型情況恐怕還比較科書上的典型情況還多
問題是 現在醫師的處境 就好像有夜歸婦女被性侵時
警察被認定未善盡保護夜歸婦女的責任一樣
您也許會說
醫師的疏失是由醫審會中的"自己人"認定
但 以最近的3000萬案子為例
目前情況卻是:
醫審會:警察當時若繞回去 被害人有可能不被性侵
結果法官認定警察有疏失 因為他沒有繞回去
甚至把性侵案發生的責任全算在警察頭上
另一方面 醫審會鑑定無疏失 但法官仍判醫師敗訴的例子也發生過
最近有另一則新聞
一輛車 撞壞一個人
由於無法確認案發時由誰駕駛
車上兩人都被判不須賠償
在法理上 這種判決合情合理
但在情理上 社會大眾根本不能接受(在新聞上 甚至原告律師也是)
於是 一個由法學專業做出的合理判決又被"恐龍化"
法界的各位若為此感到憤慨
是否也能理解我們對醫療糾紛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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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0.22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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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8:35,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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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adefly 來自: 114.40.216.124 (04/25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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