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和信到底是哪個等級的醫院?已刪文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Libra in the sky)時間11年前 (2015/07/02 22:46), 編輯推噓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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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speranto (靈月寶貝)》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LbFbjnw ] : 作者: Esperanto (靈月寶貝)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問卦] 和信到底是哪個等級的醫院? : 時間: Thu Jul 2 16:42:16 2015 : 和信醫院,因為有「關渡雙聖」,人稱最聖潔的醫院。可是這間醫院為何不是最高等級的 : 醫學中心呢?為何只是「區域醫院」? : 院長黃達夫說:我們醫院和其他醫院不一樣。黃達夫講得一點也沒錯,和信醫院真的和其 : 他醫院很不一樣! : 和信醫院的醫院評鑑是民國100年,教學醫院是民國102年評鑑。有人講和信的急診問題是 : 特例,因為他是專科醫院。這種說法很奇怪啊,因為評鑑明明沒有區分所謂專科醫院。 : 西醫院如果按照〈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可分成「綜合醫院」和「醫院」。所謂「綜合醫院 : 」: : 指設有內科、外科、兒科、婦產科、麻醉科、放射線科等六科以上診療科別,每科均有專 : 科別,每科均有專科醫師,且一般病床在一百張以上之醫院。但專供診治兒童之綜合醫院 : ,得免設內科及婦產科之診療科別;其總病床數達一百五十張以上者,並得不受一般病床 : 在一百張以上之限制。 : 所謂「醫院」: : 指設有一科或數科診療科別,每科均有專科醫師之醫院。 : 光看文字長度也知道「綜合醫院」的設置遠比「醫院」嚴格。所謂的「專科醫院」聽起來 : 不是很專門很厲害嗎?它的定義是什麼?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L0020025 : 「綜合醫院」的要求標準基本上全都高於或是等於「醫院」。和信如果不是綜合醫院,那 : 麼所謂的專科醫院就是「醫院」。那麼https://goo.gl/84Vg1Z這則新聞又是怎麼回事? : 衛生福利部次長林奏延今天邀請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葉金川、和信醫院院長黃達夫等人開 : 會,敲定醫學中心19家名額不變;另為鼓勵兒童醫院、癌症醫院或專科醫院提高品質,特 : 許比照醫學中心級的健保給付標準。 : 所謂兒童醫院是不是也是「專科醫院」?我們舉台大兒童醫院為例,台大兒童醫院就是「 : 綜合醫院」,不是什麼專科醫院。〈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有提到: : (綜合醫院)應有內科、外科、兒科、婦產科、麻醉科、放射線科等六科以上。但專供診治 : 兒童之綜合醫院,得免設內科及婦產科之診療科別。 : 台大兒童醫院不僅有兒童放射科和兒童麻醉科,甚至還有「兒童急診科」,所以不要拿台 : 大兒童醫院去比和信醫院,兩者差異很大。 : 那麼和信到底是不是「區域醫院」?衛福部會說是,但是法規上到底是不是?按照〈醫院 : 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程序〉: : http://goo.gl/YXtdfj : 申請「區域醫院」評鑑之醫院,須符合前開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且應具備以下資格: : 2.一百零一年以後申請「區域醫院」評鑑之醫院,應具備「中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認證資 : 格;一百年申請並通過「區域醫院」評鑑之醫院,應於評鑑合格效期內,取得「中度級急 : 救責任醫院」認證資格,如未取得該認證資格者,本署得調降其醫院評鑑合格類別或註銷 : 其評鑑合格資格。 : 鄉民一定會說抓到了,和信怎麼會合乎「區域醫院」等級?明明連申請都不能申請啊?別 : 急,因為和信上一次評鑑是100年,所以還不適用。不過評鑑是四年一次,算一算時間又 : 要到了。可是100年當時的評鑑真的就沒有問題?評鑑每年的規定都有些差異,所以我們 : 要查100年的規定: : http://goo.gl/2EhFLA : 第七十五頁以後有「特殊照護服務」的規定。這是和信醫院的醫師簡介,我們可以看出和 : 信沒有列出專職的急診醫生。(http://goo.gl/fQcCs9)。沒有列就一定沒有嗎?當然不一 : 定,可是柯P講和信沒有急診設計,雙聖自己也講和信不具一般急診收治能力: : http://goo.gl/gYQvXc : 假設根本沒有急診專科醫生是很合理的事。那麼試問如何能夠符合第2.4 章特殊照護服務 : 的要求?整個章節都有問題,這樣的評鑑如何能通過?有人講衛福部似乎有許可等等,或 : 許是可以免評這一項。確實可以免評,附註有提到: : [註]符合下列全部條件者,可自選本條免評: (1)一般病床(急性一般與慢性一般病床合 : 計)99 床 (含)以下且未設有急診部門之醫院。 (2)非「急救責任醫院」。 (3)申請「 : 地區醫院評鑑」者。 : 我們根本不用去管第一點和第二點到底符不符合。注意!要免評必須「全部」條件都符合 : ,和信申請的是「區域醫院」,無論如何第三點絕對不可能符合。所以和信的「區域醫院 : 」到底怎麼弄出來的?而且新的法規已經講 101年以後要申請「區域醫院」必須要有「中 : 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認證資格。和信上次是 100年評的,基本上很快就要評鑑,至今急診 : 仍然沒有改變,是真的打算降級?還是又在打別的算盤? : 和信的資格問題尚不止醫院評鑑。和信的教學醫院和內科專科醫生訓練資格也有類似的疑 : 問。按照雙聖的說法,和信是一間癌症專科醫院,意味著和信的病人應該大多數都是癌症 : 病人,病人的種類和一般的綜合醫院有很大的不同。這也就是為何洪浩雲用溫世仁的例子 : 質疑和信, 謝炎堯副院長(必須空一格以示尊重)回應的是溫世仁是老病人。因為若是各 : 種病人都收,那麼所謂的「癌症專科」豈不是不攻自破?然而若是這樣的說法成立,那麼 : 和信如何符合教學醫院的資格?又如何具備內科專科醫師訓練資格? : 〈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程序〉提到: : 應能提供內、外、婦、兒、麻醉、放射及病理(急性一般病床與急性精神病床合計二百四 : 十九床以下醫院至少應有兼任病理科專科醫師一人)等七科之診療服務。 : 有沒有發現所謂的「內、外、婦、兒、麻醉、放射及病理」剛好就是「綜合醫院」所要求 : 的六科?不過〈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程序〉並沒有直接講非綜合醫院不能申請教 : 學醫院。即便我們完全不管所謂的「癌症專科」的內外婦科病人不可能有一班綜合醫院那 : 麼廣(癌症佔大多數),教學的種類較寡的問題,試問和信那來的「產科」?還是癌症專科 : 醫院也接生?如果說是產科見習就外送,〈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程序〉並沒有賦 : 予這樣的法源,所以和信如何符合教學醫院評鑑的申請資格? : 內科專科醫師訓練的問題也是相同。〈內科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認定基準草案〉: : 專科醫師訓練教學醫院條件 : 3.1.2內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資格 : 內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 1.須為衛生福利部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並具教學醫院評鑑3.1.1之資格。 : 2.具心臟、消化、胸腔、腎臟等4個以上內科次專科。 : 3.至少有6名專任內科專科指導老師,其中心臟、消化、胸腔、腎臟等各1名。 : 4.應有足供教學之門診、住院、及急診病人數目及種類。 : 註: : 1.內科次專科:心臟、消化、胸腔、腎臟、風濕、免疫、血液、腫瘤、內分泌、感染計10 : 個內科次專科。 : 如果是訓練內科次專科的血液腫瘤科,和信的資格沒有問題。和信的內科醫生很多,師資 : 方面不會是問題,訓練內專的師資不是問題。問題是作為「癌症專科」醫院,如何能提供 : 「足供教學之門診、住院、及急診病人數目及種類」? : 廣度可是內專很重要的要求(http://goo.gl/T273oJ)。還是和信的內科訓練是用聯訓的模 : 式? 你講太多了 八卦是 1. 他領的是醫學中心等級的給付 當然是自肥特權來的 2. 104年評鑑條文已經幫和信解套了 他理所當然躺著都會特優通過 我懶得重po 自行去八卦版搜尋我的ID就知道 我們辛辛苦苦追著符合評鑑要求 沒想到評鑑規定卻是要先符合和信要求 嘖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4.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435848418.A.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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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大家雖然嗆該降級,但祂們早就有衛福部背書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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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合法,這種量身訂做的規定根本經不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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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就算急診這部分合法,和信憑什麼可以收內專訓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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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醫院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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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們討論的再兇,還是沒用,就加入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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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這樣的法條,為何沒有第二家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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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後來法條指明要有急診,但開了落日條款給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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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是100年還是101年前的可以同級申請,不用全部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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