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個人意見
寒冷的冬天~討論還是很熱情~XD
一直強調名字"並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專業與執行的業務,
藥師公會一直叫做藥師公會,改叫藥劑師公會,也不會讓原本的藥師都消失吧...
http://tw.dictionary.yahoo.com/search?ei=UTF-8&p=pharmacist
對名稱很care的人~發mail去yahoo叫他改吧...
和重視於自稱為"藥師"的權利相比,
自己的工作內容和專業是不是有達到"藥師"的義務或許更重要吧?
處方調劑是先賢爭取來的,"藥師"重視自己的工作是否有"非藥師"逾越,
和自我認同無關的話...那這名稱代表的意義就不是權利義務了。
診所有護士拿藥,藥局有藥助針對藥字號商品大做介紹,
甚至於某些體系的藥助配藥,都是值得討論的。
"藥"師的自我認同,應該在工作上,而不是在名稱上。
之前討論常說藥師是現在的說法~藥劑師是歷史名稱...
我不討論這...我也不認為他重要...
關於藥的問題,患者知道找我問我,那他叫我啥我都不是很care...
我care的是,我們給予的,和"藥師"法期望我們達到的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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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2.102.148
推
02/01 14:3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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