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個人意見

看板pharmacist (藥學生/藥師)作者 (失敗的藥師教育)時間17年前 (2008/01/30 15:12),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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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city (城市藥局)》之銘言: : 寒冷的冬天~討論還是很熱情~XD : 一直強調名字"並不重要"了... : 重要的是專業與執行的業務, 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 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 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 古有明訓!! 你名分不對,講什麼都不會對! 但是現在的我們應該要折衷一點! 該指導民眾的一定要講,不能因為他叫錯你叫藥劑師就不講! 但是在指導完後,當他真的感受到你的專業後!要讓他知道你叫藥師! 前面也有版友說,民眾是可以教育的!沒錯 這樣的教育的責任就是藥師的責任! : 藥師公會一直叫做藥師公會,改叫藥劑師公會,也不會讓原本的藥師都消失吧... : http://tw.dictionary.yahoo.com/search?ei=UTF-8&p=pharmacist : 對名稱很care的人~發mail去yahoo叫他改吧... 我一直不知道yahoo奇磨字典有這麼偉大! : 和重視於自稱為"藥師"的權利相比, : 自己的工作內容和專業是不是有達到"藥師"的義務或許更重要吧? 一樣重要! : 處方調劑是先賢爭取來的,"藥師"重視自己的工作是否有"非藥師"逾越, : 和自我認同無關的話...那這名稱代表的意義就不是權利義務了。 : 診所有護士拿藥,藥局有藥助針對藥字號商品大做介紹, : 甚至於某些體系的藥助配藥,都是值得討論的。 我贊成。但是就是有藥師會把牌拿去租 大家也都當這樣是可以被接受的 換另一個角度看,也是藥師自己沒辦法彰顯自己的專業才會被這樣藐視! : "藥"師的自我認同,應該在工作上,而不是在名稱上。 : 之前討論常說藥師是現在的說法~藥劑師是歷史名稱... : 我不討論這...我也不認為他重要... 這個討論串就是在討論這個! : 關於藥的問題,患者知道找我問我,那他叫我啥我都不是很care... 賣藥的老闆..你也不在乎嗎? : 我care的是,我們給予的,和"藥師"法期望我們達到的是否一致。 那請您繼續在崗位上繼續努力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93.132

01/30 16:22, , 1F
請見198第8行...
01/30 16:22, 1F

01/30 16:26, , 2F
話說...我的確也是被叫過"賣藥的頭家"~但是不是我的店...
01/30 16:26, 2F
文章代碼(AID): #17e2DPyv (pharmacis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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