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該選擇哪一間房子?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暴走咬人喵)時間18年前 (2008/06/02 14:01), 編輯推噓4(4014)
留言18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xlxl (xlxl)》之銘言: : 之前因為原本住的地方房東要漲價 : 以前同學那邊又有便宜又不錯的房子 : 就先跟另一邊口頭約定之後要搬過去 : 後來房東良心發現 漲幅不大(其實是我室友跟他凹後來凹成功) : 而且我的新工作地點離舊家比較近 : 讓我又猶疑了是否真的要搬走 : 以下是我的幾個考量點 : 請版友幫忙給點意見吧: : 〔現在住的地方:〕 : 缺: : *房租六千一 : *沒有冷氣 : 優: : *近六張黎捷運站,走路不到五分鐘,離上班地點大約三十分鐘,去其他地方也超方便 : (其實離上班地點很近只是公車站有一段距離,騎腳踏車搞不好只要二十分) : *室友相處愉快(都是大學同學) : *電視、第四台都有,網路是光纖的,第四台是不用錢的 : 〔預計要搬的地方:〕 : 缺: : *在台北縣,交通較亂 : *無第四台、電視(我還蠻喜歡下班後看個電視的) : *室友不太熟,有一個是我以前同學,不過他是個蠻負面情緒的人, :  所以搬去可能會要一直聽他抱怨各式各樣的事情 : *離捷運站走路約十分鐘,中間沒有騎樓什麼的,下雨會很麻煩, :  而且都是巷子晚上走過一次感覺有點危險 : *上班要捷運轉公車,估計約一個小時(或以上) : *位置在四樓,忘記拿東西很麻煩,搬家也麻煩 : 優點: : *房租便宜,大約是我現在住的價位打五折... : *房子隔局還不錯 : *這裡其實也沒冷氣,但如果我搬來這裡就會覺得可以把房租的差額拿來買冷氣 : 總之有點兩難,其實我很喜歡現在住的地方,但主要是房價差太多, : 不過為了便宜搬走的話每天要花兩倍的時間通車,而且也沒有第四台跟完美的室友 : 不過搬走可以省下將近一半的房租實在很讓人動心...... : 請大家給我一點意見吧 勸你不要搬會比較好啦… 單程通車費用捷運算25+公車8元=33 一個小時的通勤時間算最低工資95元 所以一天要多花(95+33)*2=256 256*24=6144~~~~~~ 還要加上沒有電視+第四台… 如果你後來想要看電視…買了電視加裝第四台… 再外加上搬遷費用..... 不要搬比較划算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96.227

06/02 14:15, , 1F
=-=個人感覺你把通勤時間換成工資的情況下.你有算過原PO
06/02 14:15, 1F

06/02 14:15, , 2F
他原本的上班時間和車資換算後差多少嗎?
06/02 14:15, 2F

06/02 14:22, , 3F
原po可騎腳踏車上班20分鐘 不用錢 比搭公車還省時省錢 XD
06/02 14:22, 3F

06/02 17:15, , 4F
每天~上班時間差1小時~換算1小時100好了~也差了2000元
06/02 17:15, 4F

06/02 17:16, , 5F
而且風險~搬過去.不曉得融不融洽!還有多的油錢!價錢沒差
06/02 17:16, 5F

06/02 17:59, , 6F
我是把通勤也換算成工資了…那也是機會成本啊~~~~~
06/02 17:59, 6F

06/02 18:01, , 7F
如果不搬家,上班騎車…那真的差很多摳摳…
06/02 18:01, 7F

06/02 18:03, , 8F
time is mony
06/02 18:03, 8F

06/02 18:04, , 9F
回應h大的問題,如果原po騎腳踏車每月多支出0元
06/02 18:04, 9F

06/02 18:05, , 10F
上下班共40分鐘~40*24/60=16
06/02 18:05, 10F

06/02 18:05, , 11F
16*95=1520.....
06/02 18:05, 11F

06/02 18:11, , 12F
新屋(6100*0.5+6144)-原屋(6100+1520=1574
06/02 18:11, 12F

06/02 18:14, , 13F
如果每天坐車上下班…通勤時間幾乎可不計…只計公車費
06/02 18:14, 13F

06/02 18:15, , 14F
公車費15*2*24=720........
06/02 18:15, 14F

06/02 18:16, , 15F
這只是建議~~~~通勤其實更累人,而且屋友合不合又一回事
06/02 18:16, 15F

06/02 19:46, , 16F
我只能說,用這些價差換有品質的生活和好室友,我願意。
06/02 19:46, 16F

06/02 19:46, , 17F
省錢可以省別的地方,不需要省在住。當然最後得看原po。
06/02 19:46, 17F

06/02 19:47, , 18F
要省,省在衣樂行吧,其他是我無法承讓的底限。
06/02 19:47, 18F
文章代碼(AID): #18GupJ-5 (rent-exp)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8GupJ-5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