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這樣做合理嗎?
※ 引述《dododino (喔耶~)》之銘言:
: 1.
: 快要搬家了 我已經跟房東簽好約
: 但是我一直提醒房東說我想要找個時間再看一下房子
: 因為我六月底要出國可能沒辦法搬家
: 所以想跟前房客討論看看有沒有比較好的解決方式
: 房東說"好 我會問問他" 但是後來又不回我電話
: 我之前也請房東去問問看可不可以給我前房客的手機方便連絡
: 房東好像也支支吾吾推託掉了
: 往好處想~~房東堅守不透露房客資訊給別人 是好事!
: 但我在想是不是房東不是挺想讓我跟前房客接觸?
: 所以我到底應不應該再跟房東要一次前房客的電話呢?(會不會很不禮貌啊@@?)
我家的作法比較直接..我會直接拒絕你的要求
1.你希望你的房東隨便把你的電話給陌生人嗎?
2.你希望你住的好好的,下個房東就打電話來和你搶房間使用權嗎?
沒人希望..我相信你也會困擾..所以為了尊重住的人
我會直接拒絕你..連幫你去問房客可不可以的要求都不會配合
房東需要作的..就是在你租期生效日把房屋交給你
: 2.
: 因為我要住的是頂樓 而且一次繳房租要繳三個月
: 我會怕說房東會不會拿了錢不理人
: 所以我可以跟房東要求住個一禮拜之類的再給他錢嗎?
: 因為之前他跟我說一住進去就要給房租了
: 但是我後來想想好像沒什麼保障 有個鑑賞期好像比較保險= =?
: 那這樣會不講理嗎?
: 其實我房東目前感覺沒那麼差啦
: 只是該注意的還是會怕怕~
: 感謝解答了<(_ _)>
你可以要求..房東可以拒絕..
也許不公平..旦本來就沒什麼鑑賞期
你會怕看能不能一個月付一次房租..
旦你租約都打了..那一切應該就是照租約來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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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悔字怎麼寫……
記憶會教你寫的……
如果你看不懂……
思念會幫你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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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5.144
※ 編輯: hiturtle 來自: 218.161.35.144 (06/03 23:51)
推
06/04 00:03, , 1F
06/04 00:03,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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