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被房東以各種理由扣押金消失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7/27 08:31), 8年前編輯推噓27(2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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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什麼約定,大家要習慣用白紙黑字做紀錄,或是要有錄音錄影 這年頭不講約定的垃圾人超多 兩周前我車子停路邊被撞,第一時間有錄影存證 警察來了也做紀錄了,對方也在警察面前說願意賠我,所以要我和解 我當時說"如果你願意賠償恢復原狀的費用,我就和解OK阿" 隔天嗆我說我已在警察面前答應和解了,就不賠我錢了,然後搞人間蒸發 逼我告刑事+民事,馬上跨鄉鎮跑來賠錢求和解 實務上就是有這麼多不把自己承諾當一回事的人 所以謹記再謹記,留證據很重要,說話也要小心 ※ 引述《myqbox (myqbox)》之銘言: : 不好意思各位,但小弟和房東無法達成共識,因此上來詢問各位意見 : 4年前我和我的母親一起和房東本人在租屋處簽約(在台北市和平高中附近 無電梯 六樓 : 有加蓋) : 當時合約內容大致上以下: : 五樓雅房一間(原為陽台,朋友說陽台不可當房間使用) : 廁所及洗衣機五位房客共用 : 有濾心過濾飲用水 無飲水機 : 無冰箱電視 : 每個房間有獨立電表 : 一個月房租6000元+500元水電費 : 房東當時說水電費多退少補,當下我們也覺得合理 以上為單方面的說法 先當作是雙方的租賃契約內容好了 : (但房東從未和我索取或是寄帳單給我,從無提及水電費) : 至第二年,我獨自和房東續約 ^^^^^^^^^^^^^^^^^^^^^^^^^^^^^ 第二年也是限期合約 : 因我暑假寒假並不在台北,我問房東那退的款項或我需要補足的款項要怎麼結算 : 他一副第一次聽到這件事的說:沒有多退少補這件事呀!我為了給大家方便,看以前房客 : 差不多平均一個月電費五百元,就一個月收五百元就好。 請問原po,在這之前是否定期結算水電費多退少補? 水電費計算方式在一開始的契約裡面有提到 所以在這邊,判斷契約是否有更改才是重點 根據原po說法,是房東主動提起一個月收500,沒有多退少補 而根據原po下面說法,在這之後就再也沒處理過水電費多退少補問題 這就是雙方合意的現實了 所以在這個時間點,契約內容已經改變 變成 6000房租 + 500包水電 : 當下我的想法是 :500元包水電,那我以後也不必刻意省了,既然他沒有要退款。(不知 : 我理解是否有誤) : 後三年,房東也不曾和我提及電費 : 就在最近解約時我和房東要求退還押金(沒有當面交屋,我將鑰匙給他在租屋處的暫代管 : 理人,我現在知道這是錯誤的舉動,應該當面交屋並確認屋況無誤後交還押金) : 他原承諾我過幾天會匯款,但他提到了要對電費的帳 : 我問他不是一個月五百元繳了嗎 : 他說五百元是公共水電費,房間的另計 : 那不就等於我一個月電費要繳近千元? : 一間廁所、洗衣機這樣一個月要繳五百元? : 他反問我覺得500元冷氣可以一直吹合理嗎 : 我就說那我們回去找合約再談了 合約要改,就是要談,雙方都同意才行 不過實務上原po要注意的是,不定期契約,房東只要要收回房子修繕、自住等 你就要限期搬家了 : 他開始說鄰居抱怨我往窗外丟垃圾、水果蒂至樓下屋頂,但那位暫代管理人非常熱心,叫 ^^^^^^^^^^^^^^^^^^^^^^^^^^^^^^^^^^^^^^^^^^^^^^^^^^^^ 涉嫌毀謗罪 (要有證據才告得成) : 大家把垃圾放置走廊他會清理 : 我何必要把垃圾丟出窗外,更何況我連水果都沒買過 : 陸續提一些與此事無關的過往 : 我有造成當時交屋的椅子、床墊損壞 : 因此我也表示願意賠償 人為損壞就要賠,自然損壞就不用 你願意賠償是因為自認有破壞嗎? : 但房東用中空木板隔間,牆壁受潮有龜裂的情形 : 他說是我造成的向我求償 : 在這點也無法達成共識 這點就雙方自己去談吧 有可能是自然老舊損壞 但我覺得承租人應該要保持室內乾燥,總是高濕氣是會傷房子傷身體的 若是我,我會要求談個比例、共同負擔 : 最後一點我想請教的是 : 我第二年和房東續約,但合約有效年只有一年 : 後來我們口頭上達成共識,我依然如期半年匯一次房租且沒有交還屋子 : 就這樣多住兩年 : 那這樣後面的合約關係還存在嗎?若不存在我們現在必須以什麼方式解決呢? 進入不定期契約,內容與先前契約內容一樣,只差在沒有期限 所以房東只要有合法的理由,就可以隨時收回房子 你就要搬家了 : 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問題有點多,還麻煩各位不吝賜教,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18.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01115488.A.0D3.html

07/27 08:38, , 1F
這篇就是我在原 PO 文章裡想表達的,SP大獨立一篇出來,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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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8:40, , 2F
然整理得更詳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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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8:42, , 3F
目前原po已經順利解約了。只是希望拿回押金部份。我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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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應該是6000租金+500包水電。所以房東不應該用押金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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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這部分。只是原po要如何跟房東解釋這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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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正當名目的就不能扣,不需要多解釋 應該是要扣錢的人提出合理解釋才對 雖然殘忍,但房東錯誤的決定,其代價本來就要自己承擔 房東可以就屋內家具被毀損的部分做合理求償,這都還有得吵 所以承租的時候,最好都拍個照存證 不然以後有糾紛會很難處理,沒糾紛的話最好 ex1: 房客承租的時候東西就有瑕疵了 退租時惡房東說他提供的是好的,瑕疵是房客造成的,必須賠償 ex2: 房客承租的時候東西是好的,使用不當造成毀損、瑕疵 惡房客可以說瑕疵是本來就存在的,房東提供的本來就不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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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原PO的資訊,即使第一年確實有約定過水電費為每月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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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但第二年後已經改為6500全包,為雙方的真實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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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房東如果要認定為 6000+500 包水電,那其實對房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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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8:50, , 9F
利,代表押金的上限就是 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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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應該就是12000沒錯。因為一開始原po給的資訊是租金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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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預收500多退少補。只是房東後來告知沒有多退少補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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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從這個點開始房租是6000+500全包水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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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在返還押金的討論中,指稱原PO亂丟垃圾被投訴,但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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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8:58, , 14F
章並沒有相關證據,而且照理在被投訴的時間點就要轉達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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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在退租後拿出來揮,像是想當作不退押金的談判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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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9:02, , 16F
這部分我覺得應該是氣話。也是我推斷是新手房東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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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來說的確是應該當下反應並限期改善。否則就請對方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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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畢竟當時是不定期合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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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這就是明確的不友善訊息。用軟求的方式,恐怕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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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會軟土深掘。第一步當然還是立場堅定地說之以理,如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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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還是不聽,先試著調解,讓公正第三方在場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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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拿押金上調解,會花時間,若房東真的不願意退押,也只能走這條路了 扣著押金不退是犯法的,調解是個程序 原po在調解的時候必須要堅持契約立場 不難想像調解委員會用"用電太多"這點來幫忙東說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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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邊當然是根據原PO自己講的「沒有刻意省」,如果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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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全包,不用刻意省當然合理。但如果有到客觀認為的「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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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那調解委員會幫房東說話也在情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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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沒有浪費看電錶就知道了。我覺得奇怪的地方是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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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地裝獨立電錶卻不依錶計費也是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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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自找的 (假設原po說的都是事實....) 我的立場就是,不管吃虧占便宜,承諾出去的話,就要吞下去 覺得不合理就協商 這個case,房東應該是要被同情的一方 我也希望原po能酌量處理 這是一個越來越不和善的社會 以前的和善,被一些人拿來濫用,加上媒體的宣傳,導致氾濫 深深的傷了那些和善的人 信用卡福利越來越少、大賣場多種奇怪的行為等等....例子多到不需要多說了 法律保障的是原po的權利 但要怎麼處理是看原po的意願,而大家看在眼中會有一個評價(包含你身邊的人) 那叫做"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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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看了新聞。幸好這個房東包電幸好沒被用來挖比特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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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9:51, , 28F
真的很訝異會有房東採取500元包水電的計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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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2:25, , 29F
這篇就很明確的把事理說明了。另外我也覺得就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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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有很誇張的用電情況,不然第二年還會續約,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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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提要房客節約用電?後面二年是不定期合約,覺得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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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這邊虧損嚴重,隨時可以要房客搬走,也都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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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大學生,放假回家是常態,寒暑假就接近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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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很多人平常週末也會回家。租一般上班族當然很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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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固定金額包水電,但是租學生族群的話,這種方案對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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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更有利。比較一下學區和辦公區域的租屋方案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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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75 則推文
還有 10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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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承認了。統計數據是九成房東都沒繳稅啦!法律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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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都沒負,談什麼保護不夠?房東保護已經很多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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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有因為那九成沒繳稅就剝奪他們的保護嗎?那邊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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碼歸一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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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什麼減免調解費你也在不爽,減免是有叫你房東出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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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那句啦,不要講什麼法律傾斜,你自己想法在傾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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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0:51, 318F
你們就不用在這邊吵了 立法是否傾斜 和房東有沒有繳稅、有沒有弄好消防、有沒有公證 完全無關 今天討論的就是房東什麼都做好,有繳稅、有做消防安檢、有公證 法律還是保護房客拖欠租金 只是處理起來比較快而已 ※ 編輯: spmark (1.163.226.97), 08/02/2017 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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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房東要叫苦連天? 房東沒事喜歡收回房子, 造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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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5:35, , 320F
間有空租期? 房客有"準時"繳交房租, "幾乎"不會被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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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房東也只有要收回自住, 買賣, 還有碰到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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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才會請走. 上面也解釋了什麼叫"準時" 不是有繳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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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更況況民法440是保障住到扣完押金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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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5:39, , 325F
如果限制漲租是3年可以漲15~20%, 以台灣的租金水平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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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根本不需要為了漲租金不租給原來的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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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5:40, , 327F
台灣規定的是不定期租約要漲房租必須要上法院議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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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5:43, , 328F
押金的問題, 我GOOGLE一下發現很多國家法令並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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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5:44, , 329F
退租當場退還,https://tinyurl.com/yb4ufzhw 英國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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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5:47, , 331F
德國最多可延到9個月. 台灣有這樣對房東的法條, 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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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5:47, , 332F
說好有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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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5:49, , 333F
你什麼時候說過消防問題了? 我搜尋這篇文章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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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5:50, , 334F
你的推文才第一次出現好嗎?
08/02 15:50, 334F

08/02 15:51, , 335F
你以為國外沒有方法可以破解嗎? 雖然說有規定租金漲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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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5:52, , 336F
但大範圍翻修可調整租金, 例如給外牆增加隔熱層,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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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5:53, , 337F
英國大火那個隔熱外牆, 這樣就可以漲租了, 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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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5:53, , 338F
不合理的法律, 只會讓人想要對抗. 你有注意到催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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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5:54, , 339F
那篇說有找內政部的人一起來參與討論嗎? 結果今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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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5:56, , 340F
關於租賃糾紛的還是只有減免調解費. 你是房客, 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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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被扣住, 你想要盡快拿回, 你會希望有更快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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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5:57, , 342F
(調解不具強制力, 可不出席)的方式, 還是跟你講, 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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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5:58, , 343F
調解費有減免了, 我們有努力在解決糾紛曠世費時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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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6:07, , 344F
另外我剛查了一下, 德國的住宅租賃很多是不定期, 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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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6:08, , 345F
當然契約期滿也可以結束, 和台灣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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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6:12, , 346F
https://tinyurl.com/m8zzdlr 以為德國就不會被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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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6:13, , 347F
還跟政府租的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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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6:20, , 348F
"政府也有保障房東,要求房客必須忍受房東在施工、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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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6:20, , 349F
裝潢時產生的灰塵或噪音,不得因此要求減租。"
08/02 16:20, 349F

08/02 16:24, , 350F
台灣法律連基本的準時交租, 不得拖欠都無法保障.
08/02 16:24, 350F
文章代碼(AID): #1PUJHW3J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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