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被房東以各種理由扣押金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取之有道)時間8年前 (2017/07/27 01:08), 8年前編輯推噓-1(4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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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yqbox (myqbox)》之銘言: : 不好意思各位,但小弟和房東無法達成共識,因此上來詢問各位意見 : 4年前我和我的母親一起和房東本人在租屋處簽約(在台北市和平高中附近 無電梯 六 : 有加蓋) : 當時合約內容大致上以下: : 五樓雅房一間(原為陽台,朋友說陽台不可當房間使用) : 廁所及洗衣機五位房客共用 : 有濾心過濾飲用水 無飲水機 : 無冰箱電視 : 每個房間有獨立電表 : 一個月房租6000元+500元水電費 : 房東當時說水電費多退少補,當下我們也覺得合理 : (但房東從未和我索取或是寄帳單給我,從無提及水電費) : 至第二年,我獨自和房東續約 : 因我暑假寒假並不在台北,我問房東那退的款項或我需要補足的款項要怎麼結算 : 他一副第一次聽到這件事的說:沒有多退少補這件事呀!我為了給大家方便,看以前房 : 差不多平均一個月電費五百元,就一個月收五百元就好。 : 當下我的想法是 :500元包水電,那我以後也不必刻意省了,既然他沒有要退款。(不 : 我理解是否有誤) : 後三年,房東也不曾和我提及電費 : 就在最近解約時我和房東要求退還押金(沒有當面交屋,我將鑰匙給他在租屋處的暫代 : 理人,我現在知道這是錯誤的舉動,應該當面交屋並確認屋況無誤後交還押金) : 他原承諾我過幾天會匯款,但他提到了要對電費的帳 : 我問他不是一個月五百元繳了嗎 : 他說五百元是公共水電費,房間的另計 : 那不就等於我一個月電費要繳近千元? : 一間廁所、洗衣機這樣一個月要繳五百元? : 他反問我覺得500元冷氣可以一直吹合理嗎 : 我就說那我們回去找合約再談了 : 他開始說鄰居抱怨我往窗外丟垃圾、水果蒂至樓下屋頂,但那位暫代管理人非常熱心, : 大家把垃圾放置走廊他會清理 : 我何必要把垃圾丟出窗外,更何況我連水果都沒買過 : 陸續提一些與此事無關的過往 : 我有造成當時交屋的椅子、床墊損壞 : 因此我也表示願意賠償 : 但房東用中空木板隔間,牆壁受潮有龜裂的情形 : 他說是我造成的向我求償 : 在這點也無法達成共識 : 最後一點我想請教的是 : 我第二年和房東續約,但合約有效年只有一年 : 後來我們口頭上達成共識,我依然如期半年匯一次房租且沒有交還屋子 : 就這樣多住兩年 : 那這樣後面的合約關係還存在嗎?若不存在我們現在必須以什麼方式解決呢? : 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問題有點多,還麻煩各位不吝賜教,感謝! 這應該是新手房東。感覺的出來房東一開始是想說跟原po之間有默契。原po也會幫忙省電 所以就算帳單有多有少也就算了。就這樣過去。(房東的錯。帳就該釐清) 之後原po看房東沒有算電費。就認為房東默認500是兩人水電全包。就開始冷氣用到爽( 軟土深掘的好例子)房東也是新手。不瞭解什麼民法默認之類的就這樣默默認虧(房東自 己的問題)。 然後到第四年房客終於要搬走了。想說虧這麼多年是否可以要回一些補償。就開始談押金 補電費。原po大可跟回文兩位建議的一樣。去告房東要求退還押金。主張房東默認兩人份 水電500全包是裡所當然的。 其實很多房東都是房客教育出來的。一開始互相給方便。後來發現不是每個人都會有自覺 省電。500負擔兩個人水電是一定不夠的。後面也不好意思要補貼。就變成默認了。不經 一事不長一智。就請該房東默默吞下吧。 原po現在可以主張要求房東返還押金並且不得扣除任何費用。然後房東如果要求電費多退 少補你就用回文的壓他。說你前幾年都沒討。這就默認我們500兩人份冷氣水電用到爽。 虧錢你家的事。然後再建議原po可以把檢舉房東報稅做為談判的籌碼。之後討回押金再去 檢舉房東未報稅。一舉多得。好好教育這個不友善的房東一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48.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01088939.A.95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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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噓你,請問原PO這篇那裡有在說房東逃稅,他要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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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啊。只是有版友很喜歡建議退租之後去檢舉逃漏稅。為什麼你可以建議我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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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你不就上一篇文章被指正逃稅的心態不可取,覺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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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說你都個案處理就事論事?我們可以就這篇討論嗎?我說過我都是正常報稅。也告 訴你我節稅的方式。可是你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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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興。然後因為我不理會你,想藉機再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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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我不認識你啦。你真的可以不用理我。不過我的每一個留言你都來回也是滿勤勞的 。如果因為工作繁忙無法即時回覆您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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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請問你,那邊可以看得出來原PO之後故意冷氣吹到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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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原文有說他覺得以後沒必要幫房東省電。如果沒有水電吃到飽。使用上是否會多注意一 點呢?文章其實可以看仔細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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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請問你,那邊可以看得出來原PO之後故意冷氣吹到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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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土深掘?他也只是說沒像之前一樣刻意節省吧?真的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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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冷氣開整天,房東沉默三年根本不合理,你沒看SP大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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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兩個月就電費八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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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說原po遇到的是新手房東不好意思說。我直接反問。500水電吃到飽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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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原文資訊是第一年母親陪同簽約,有沒有一起住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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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來。但顯然後面只有一個人住,才有放假沒人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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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分我也沒實際跟原po確認過。也跟你一樣不清楚是否是兩人住。這部分我是不該先斷 定有兩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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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刻意去扭曲別人的資訊,來強化自己,那很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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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你可以多改進這一部分。對談也可以再理性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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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學生租雅房, 第一年媽媽陪同簽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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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這部分是我也沒求證過。不過500包水電也有點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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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跟樓上一樣,應該從頭到尾都是一人,等原PO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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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回應吧。這篇我看起來有很多地方在刻意扭曲,包括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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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不同觀點就是刻意扭曲。討論會無法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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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人家推文說房東態度不友善,也是指不實指控亂丟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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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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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你的話來說。這房客是否沒跟房東和鄰居打好關係。才會被抱怨呢? ※ 編輯: Hermess (36.228.148.30), 07/27/2017 03:56:01 ※ 編輯: Hermess (36.228.148.30), 07/27/2017 0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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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報歉,我看不出來的只有第一年不知道是不是兩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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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三年很明顯就是只有一人,不要說你跟我一樣,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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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能力沒那麼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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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跟原po確認過了嗎?結果原po到時候回答是兩個人住…嗯…。你花這麼多時間打一大 串。是否可以給原po具體建議該怎麼做呢? 我是建議他走法律途徑要回押金。一毛不給 房東啦 ※ 編輯: Hermess (36.228.148.30), 07/27/2017 04: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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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必要刻意省電」,被你說成「每天冷氣吹到爽」,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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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沒扭曲?一個人住被你硬說成兩個人,沒有扭曲?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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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沒回答呢。你跟原po求證過了嗎?在凌晨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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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表示沒有要「多退少補」,被你說成「默默認虧」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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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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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什麼觀念不同,你就是在扭曲別人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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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明明就沒提到房東有逃稅,你硬要拿出來講,這叫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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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論事?還是你覺得自己逃稅,所以別人也一定跟你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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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63 則推文
還有 15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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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我聽了一樣很不舒服,好像別人都是用立場在反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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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上面的回答一樣,我沒有無視,因為在你看來需要跟原PO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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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確認到底一人還是二人,我卻覺得文章裡就寫得很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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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非當事人。只能由文章中來【推斷】。就如同你不認同我覺得原PO有浪費的表現。 你認為只有不節省。這部分是認知不同。光靠討論是不會有結果的。因為真相只有一個。 只有原PO跟原房東知道。所以我才認為不該太武斷。也沒有一直執意針對是兩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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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篇的回應第一部分是針對我文中說兩人住的部分。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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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在數小時前我就針對這段表示是自己查證不周。可是你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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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卻無視這一點。後來說我不該跟L在這篇爭吵。可是這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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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跑來破口大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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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已經跟L解釋過我沒有逃漏稅的必要。但他仍然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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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針。凹說都是我講過的話來推斷。你也認為我不該回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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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ermess (36.228.148.30), 07/27/2017 10: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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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我看到的是兩位板友點出後,你發現自己太草率了,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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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認錯,好像意思說要再問原PO,不然我不能說二人,你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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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說一人。你不要太自以為,萬一原PO說二人你就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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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是這個意思。因為這是不確定的點。在事情沒有確認下我不該擅自認同。L回覆說 要等原PO自己回應。但是後來他又改口就是一人。我詢問他是否有跟原PO確認過。他就無 視了。被兩個人提醒之後。我其實也是認為應該只有原PO一人住。因為四年學校跟寒暑假 的關鍵字。原PO有大的可能性是外地來唸書的學生。四年後畢業。但是女友同居的可能性 不是沒有吧?所以在原PO回應明確四年都是他一個人居住前。我認為我不該下定論。也不 針對幾人住的預設立場做討論了。 ※ 編輯: Hermess (36.228.148.30), 07/27/2017 10: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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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一開始的推文才會點出,就是一人,問都不用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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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你說得沒錯,或許我太武斷,搞不好真的是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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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讓原PO來打我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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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為什麼我覺得你的問題比 L 嚴重,我就不在這邊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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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打這篇文的時候我自己狀態也不好。有點意氣用事我知道。所以不認為自己沒問 題。只是看到你針對我的部分質疑而完全無視L的狀況。我也心生怨懟就是。所以回覆你 文章的時候也許帶有過多的措辭。造成你的不悅。這也是我該改進的。 ※ 編輯: Hermess (36.228.148.30), 07/27/2017 10: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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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來我要忙了,二來我也不覺得你是真的信服我,我不想要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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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萬一一言不合,對話又要激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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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希望這篇就不要再回了。討論下去沒有太大意義。去S大那邊做比較具體的建議吧。 情緒就放在這篇就好 ※ 編輯: Hermess (36.228.148.30), 07/27/2017 10: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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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那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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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大那句應該是說第一年可能兩人,後面既然有談到放假時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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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住,那他斷定後面三年就是只有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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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這句的認定應該是沒有跟媽媽同住。所以寒暑假沒人住。這個我也認同。因為如果跟家 人同住不會寒暑假無人希望找補電費。可是我想到女友同居的可能性所以不敢斷定非寒暑 假也是一個人住。 ※ 編輯: Hermess (36.228.148.30), 07/27/2017 10: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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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則是從房東講的那句話推斷,不只後面三年,一直都是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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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其實就原po跟房東的回應來說。房東認知上應該都是一個人住。只是我也遇過一人來 租套房後面情侶同居的情況。看過的狀況比較多所以才不敢太早斷定。不過我這篇的po文 一開始預設2人住的立場也是不對。所以我是針對這部分道歉。 ※ 編輯: Hermess (36.228.148.30), 07/27/2017 10: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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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根本沒去問原PO,因為我也不覺得須要問,文章資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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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判斷到哪就夠了。而我能看出至少後面三年都是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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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這篇的立論基礎一開始就錯了,我又何必凌晨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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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信去問人?只是 T 大比我更細心,從對話中就推出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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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開始就是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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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幹嘛凌晨四點找朋友看文章?早就有人勸我不要去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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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只是我不知道我那邊真的不去糾纏了,別人還要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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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關的文章扯之前的事。然後我還真的被激到,所以我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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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自己修養很差,該要反省,就這麼簡單,沒有什麼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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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逃避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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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UCohbT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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