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打工繳稅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曼)時間21年前 (2004/08/04 20:2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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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nginsky (思念)》之銘言: : 剛剛拜讀了精華區8-1-9-3的文章 : 小弟還是有一點疑惑 : 是說只要整年的薪資小於免稅額(聽說是十九萬多) : 就等於不用課稅了嗎? 以個人申報,不會課到稅,但需依法提出申報. (申報和課稅是兩件事哦!) : 如果跟父母一起申報,是不是還會更有利? 如果年收入超過174,000,跟父母一起申報時,不見得會更有利.(實際試算才知道) 依93年度的 免稅額=74,000元 薪資所得扣除額=75,000元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25,000元 (學生單獨申報,無法使用...限大專院所及..詳稅法規定) (個人)標準扣除額=44,000元 (每戶只能用一次,標準個人/標準夫妻合,另有列舉式) 學生自己申報時,可列扣標準扣除額,但跟父母一起申報時,就不能再多扣這一筆. : 另外 假設我是公司的老闆 : 是不是會故意虛報員工薪資所得以減免所得  此做法違法,員工被不實申報所得,應提出檢舉. -- 喜歡咖啡~~最愛曼特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86.177

140.112.243.160 08/05, , 1F
謝謝你精闢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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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14DPeP8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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