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稿費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渥兒)時間21年前 (2005/01/10 02: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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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ihSen (Focus)》之銘言: : ※ 引述《pattycat (挑戰!)》之銘言: : : 請問稿費要怎麼算所得稅呀 : : 有人知道嗎?或是要到哪裡才查得到呢? : : 謝謝! : 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十三款有規定個人稿費等 : 之執行業務所得 在全年合計數不超過十八萬元免所得稅 : 超過部分在扣除必要成本費用後計入個人綜合所得計算所得稅 : 上述必要成本費用為超過十八萬元部分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自行設帳登載則按實際數 : 若是自行出版則是百分之七十五) : 舉例而言 如果全年的稿費收入為十九萬則應計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的數字為 : 10,000-(190,000-180,000)*30% = 7,000 以收入19萬而言 記入個人綜合所得計算稅的意思 是說多收入那一萬就要繳掉7千塊嗎 還是說這七千併入其他所得稅 要是超過多少多少就要繳稅呢 又,我還是學生,要是我稿費超過18萬,會併入我爸媽的綜合所得稅計算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17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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