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稅局查帳查到張惠妹~~~

看板tax (稅板)作者 (I pray)時間21年前 (2005/03/06 23: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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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donisy (鋼鐵搶錢夫妻雙人組暴走)》之銘言: : 說實在的,張惠妹真雖~~~ : 執行業務所得有何不對? 硬要弄成薪資 : 搞的好像張惠妹固定領公司薪水一樣~~~ : 呵呵呵,再查帳下去啊~~~ 全台翻兩翻~~~ 真的想到了黃任中 : 合法節稅變成逃稅~~~~ 我覺的是我們不知道真正的內情 所以就很容易被媒體帶著走 財政部也不是缺錢到硬坳 我想有他的理由 在我不知道財政部理由之前 我的想法是 執行職務所得在稅法中的確有舉例演藝事業的藝人 但是我覺得那是因為盈虧自負自行營業的分類 就像是現在有一些遊走藝人 自己去民歌西餐廳 不定時或不定所的演唱以技藝謀生 如果張惠妹是某公司旗下藝人 因為她的表現而抽成 再由公司轉給她報酬的 是有可能成為薪資所得吧... 就像是駐院醫師 由醫院總撥薪水 與一般自行開業的診所 我想兩者所得是有區別的 -- 歡迎光臨 http://photo5.pchome.com.tw/books.html?nickname=12101982&s=s0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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