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教執行業務所得

看板tax (稅板)作者 (elegante)時間20年前 (2005/11/03 17: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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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rry (kerry)》之銘言: : 我最近剛成為SOHO族 : 與一家專利事務所簽有承攬契約(非聘僱契約 也未在該公司投保勞健保) : 負責翻譯專利稿件 : 想請問我的所得可否算是9A:執行業務所得 : 在所得稅法中之定義為「本法稱執行業務者,係指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 : 、醫師、藥師、助產士、著作人、經紀人、代書人、工匠、表演人及『其他以技 : 藝自力營生者』。」 : 不知道我算不算『其他以技藝自立營生者』 : 已找過精華區與搜尋版上文章 : 還是不是很了解 : 剛剛打去台北市國稅局詢問 : 接電話的小姐超不耐煩 : 說我不是「93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所列出的那些行業 : 所以只能用50薪資申報 : 請問真的是這樣嗎? : 因為我有看到別人的文章寫到 : 設計的所得也算是9A : 但是在「93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裡面除了程式設計師及建築規劃設計之外 : 並沒有提到其他關於設計類的SOHO族 如果單純就你前面提到的翻譯文件的話,那部分所領取的稿費是屬於執行業務所得 1. < 18萬可全部扣除 2.得扣除必要成本及費用,如果難以舉證,就按30%扣除 ( 如有錯誤,還請更正,謝謝。) : 因為SOHO族比一般上班族多出購買儀器、支付電費、網路費等費用 : 如果完全都不能扣抵 : 我覺得蠻不公平的耶~ 呃...電費跟網路費不能扣抵這件事...照你的說法,應該大家都會覺得不公平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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