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疑] 郵政儲金法規定免稅之存簿儲金利息

看板tax (稅板)作者 (R&D = Retry and Delay)時間19年前 (2006/11/02 01:48),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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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vysky (曼)》之銘言: :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納稅義務人及與其合併報繳之配偶暨受其扶養親屬於金融機 : 構之存款、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之利息、儲蓄性質信託資金之收益及公司公 : 開發行並上市之記名股票之股利,合計全年不超過二十七萬元者,得全數扣除, : 超過二十七萬元者,以扣除二十七萬元為限。但依郵政儲金法規定免稅之存簿儲 : 金利息及本法規定分離課稅之短期票券利息不包括在內。 ^^^^^^^^^^^^^^^^^^^^^^^^^^^^^^^^^^^^^^^^^^^^^^^^^^^^^^^^^^^^^^^^^^^^^^^ 不好意思。想請問這段話。 這段話的意思是說把錢放在郵局裏面。 就算生了利息也不用繳稅嗎? 那不是把所有的錢都放進去。 利息所得就不用繳稅了?是這樣子的嗎?還是我對稅制有誤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68.220

11/02 10:10, , 1F
簡單講,郵局的利息分兩種,短期的免稅,長期的要課稅
11/02 10:10, 1F

11/02 10:12, , 2F
全部放短期是個方法,但短期(活期)得利息比較低阿!!
11/02 10:12, 2F

11/09 23:28, , 3F
推文有問題 他所謂的短期是指短票分離課稅 不是短期存款
11/09 23:28, 3F
文章代碼(AID): #15IDu0Xx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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