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房子過戶(母->子)的贈與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滿心感謝)時間18年前 (2007/09/23 00:25),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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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資訊LAG了 96年贈與稅級距已經改了 ※ 引述《eomot (滿心感謝)》之銘言: : : 3.若(公告現值假設400萬-房貸170萬)>111萬 且贈與淨值超過67萬~189萬者 : : 贈與稅為:贈與淨值119萬*6%=71,400 對嗎? : 贈與稅法第十九條 : 60萬元以下者 4% : 60萬-170萬者 "就其超過額"課徵6% : 所以計算方式如下: : 60萬* 4% + (119萬-60萬) * 6% = 59,400 http://www.mof.gov.tw/fp.asp?xItem=34393&ctNode=657 96年贈與稅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及稅率 《賦稅》2007/1/15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財政部於95年12月27日台財稅字第09504571050號函公告96年 發生之贈與案件,應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第1項各款所列之金額。 該局說明,96年贈與稅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及稅率如下: 一、免稅額:每年111萬元。 二、課稅級距金額及稅率 (一)贈與淨額在67萬元以下者,課徵4%。 (二)超過67萬元至189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6%。 (三)超過189萬元至312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9%。 (四)超過312萬元至434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12%。 (五)超過434萬元至557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16%。 (六)超過557萬元至802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21%。 (七)超過802萬元至1,558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27%。 (八)超過1,558萬元至3,228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34%。 (九)超過3,228萬元至5,009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42%。 (十)超過5,009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50%。  ---------- 贈與稅每年免稅額:111萬元 贈與總額: 贈與人每年贈與之財產全部,扣除不計入贈與總額之財產 課稅贈與淨額= 贈與總額-免稅額-扣除額 應納贈與稅額= 課稅贈與淨額×稅率-累進差額-扣抵稅額及利息 ---------- 以原PO的例子來看: 贈與淨額為119萬 計算方式同上篇所述: 67萬*4% + (119萬-67萬)*6% = 58,000 以下是國稅局提供的試算網頁 答案也是一樣^^" http://www.ntak.gov.tw/Trial_Balance5.aspx 原PO可以利用此來試算~~ -- 空之軌跡-約書亞 : No "road" may exist this world from the first. If many people walk, that place would become a "road". 最初世上並沒有所謂的「道路」;待眾人行經,「道路」將由此浮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72.1

09/23 20:01, , 1F
謝謝您的解說,很清楚,感恩!
09/23 20:01, 1F

09/25 22:51, , 2F
其實差在 累進差額 只要用該級距的百分比去乘-累進差額就可
09/25 22:51, 2F

09/25 22:55, , 3F
119萬x6%-13400=58000 其實蠻簡單的 沒那麼複雜..
09/25 22:55, 3F
文章代碼(AID): #16zK7v24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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