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房子在配偶名下,房貸是我繳,可抵稅嗎?
※ 引述《elpedro (elpedro)》之銘言:
: 我與老婆去年10月14日公證,房子在去年4月買的,
: 登記在老婆名下,但是房貸是我向銀行貸的。今年
: 報稅時,如果選擇分開報稅,那我的房貸可抵稅嗎?
: 還是說一定要夫妻合在一起申報,我去年的房貸才
: 可以抵稅?謝謝您的解答。
: P.S.公證後不久,身分證和戶口就已全部辦好新的.
我查到解釋函令
財政部86/09/18台財稅第860508044號函
摘 要: 配偶名義之自用住宅其由本人借款支付之利息應合併申報始得列舉扣除
內 容: 核釋登記為納稅義務人配偶所有之自用住宅,其由納稅義務人向金融機
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仍應以納稅義務人及配偶為同一申報戶,始准依
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第五小目之規定,申報列舉扣除
購屋借款利息。(財政部86/09/18台財稅第860508044號
所以看來還是要一起申報才能列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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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8.134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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