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房子在配偶名下,房貸是我繳,可抵稅嗎?

看板tax (稅板)作者 (ariel)時間18年前 (2008/04/07 01:14),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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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況與您有點相同,又好像大大不同 我老公的房子買在我名下 因為我有公教人員優惠的貸款 所以貸款也是帶我的名字 但實際上房貸是我老公在繳的 如果是這樣的話可以抵稅嗎? 另外,房子是今年4月買的,今年申報的所得稅裡可以拿來抵嗎?還是要明年才可? 以上麻煩各位解答 謝謝 ※ 引述《shibzra (國稅局小妹)》之銘言: : ※ 引述《elpedro (elpedro)》之銘言: : : 我與老婆去年10月14日公證,房子在去年4月買的, : : 登記在老婆名下,但是房貸是我向銀行貸的。今年 : : 報稅時,如果選擇分開報稅,那我的房貸可抵稅嗎? : : 還是說一定要夫妻合在一起申報,我去年的房貸才 : : 可以抵稅?謝謝您的解答。 : : P.S.公證後不久,身分證和戶口就已全部辦好新的. : 我查到解釋函令 : 財政部86/09/18台財稅第860508044號函 : 摘  要: 配偶名義之自用住宅其由本人借款支付之利息應合併申報始得列舉扣除 : 內  容: 核釋登記為納稅義務人配偶所有之自用住宅,其由納稅義務人向金融機 : 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仍應以納稅義務人及配偶為同一申報戶,始准依 : 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第五小目之規定,申報列舉扣除 : 購屋借款利息。(財政部86/09/18台財稅第860508044號 : 所以看來還是要一起申報才能列舉費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9.2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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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你們夫妻一起申報就可以列舉 2.今年才買的,即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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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入,要明年98年報稅才能列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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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半夜的還能立即得到回應~感恩!
04/07 01:36, 3F
文章代碼(AID): #17-GKCCR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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