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贈與稅 父母出錢購屋 約定直接過戶給子女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同學好走)時間18年前 (2007/10/30 02:03), 編輯推噓2(201)
留言3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 引述《zarvart (TQC)》之銘言: : ※ 引述《archangel (同學好走)》之銘言: 2. 若父母為買方(共同持有),以第三人利益契約的方式,不經過他們的名字直接過戶給我 加上 房屋評定現值+公告土地現值,若沒超過222萬,以上這樣是完全合法的節稅方式 嗎?是不是還是要辨,申請贈與稅申報,只是不用繳錢? 是的 可是還是要課契稅6% 印花稅 代書費千分之一 而且最好是辦 拿完稅免稅証明 以後比較不會麻煩 所以說,如果我用此方案的話,就要提醒代書,要申報贈與稅,並拿完稅免稅証明。 那以第三人利益契約的方式,是要另外定立契約,註明約定不動產所有權直接移轉 給我,還是在簽定房地買賣契約時,註明在房地買賣契約書中就好?還是二者都可以? 3. 2的案子,若 房屋評定現值+公告土地現值,超過222萬,則超過的部分要課與贈與稅 則,買房子時,請父母將超過的錢額貸款(假設超過60萬),並在買賣契約中註名過戶 時一並將貸款過戶給我,則贈與的金額就還是222萬,case3這樣是完全合法的節稅方式 嗎?也是不是還是要辨,申請贈與稅申報,只是不用繳錢? 是的 附有負擔贈與 可是前提是你要有繳款能力 這點國稅局會查 如果是未成年或沒有工作 國稅局會不承認 除非你要舉證 而且還會查貸款的錢是否是父母所給 查銀行資金流程 一樣還是拿個完稅証明比較保險 雖然成年,畢業,役畢,但還沒有工作,本來想說超過222萬的部分用貸款,以下年度  (97年度)的父母可免除贈與稅222萬來還貸款,這樣沒有雖繳款能力,貸款的錢也是父  母所給,但這樣應該就沒有問題了吧?(我不太清楚)  還有,方案三所說的'拿個完稅証明'是說  贈與價值=房屋評定現值+公告土地現值-貸款負債=222萬<=免稅額222萬  來申請的完稅証明,其實還是不用繳贈與稅,是這樣嗎? 謝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51.136

10/31 22:39, , 1F
第二個問題 是的 先貸款 明年父母給222萬是可以的
10/31 22:39, 1F

10/31 22:40, , 2F
接下來的答案也是是的
10/31 22:40, 2F

10/31 23:42, , 3F
謝謝你
10/31 23:42, 3F
文章代碼(AID): #179Y1X-I (tax)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79Y1X-I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