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可以爸爸扶養兒子嗎?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我愛你)時間18年前 (2008/01/23 22:42),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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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是↓ 爸爸媽媽未滿65歲,但沒有工作沒有收入 兒子有固定工作及收入 ----- 我知道基本上,應該是兒子扶養父母 因為對兒子而言,父母滿足扶養親屬的條件 但是對父母而言,兒子不滿足扶養親屬的條件 可是我又看見稅法第15條: 納稅義務人的子女未滿二十歲而有所得的時候,應該要依所得稅法第十五條規定,列 為受扶養親屬,合併申報課稅,不能單獨申報。 但是子女如果在年度當中滿二十歲或已結婚者,在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 ,可以自行選擇單獨申報或合併申報。 所以出現疑問:到底這樣的情形可不可以父親為納稅義務人,兒子為受扶養人? 因為最近兒子想學英文,想去唸大學夜間部 所以想扣特扣的25000教育學費 謝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1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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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有收入就不能列為被扶養人,除非他的年收入不超過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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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以報看看,因為養不活自己就符合無謀生能力這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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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兒子是在學學生 就可以被扶養 不管所得高低及有無年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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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歲......另外 如果父母所得過低 不管有無滿六十五 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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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被"子女"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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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依你的例子 你兒子必須有正式學籍 就可以被你扶養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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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扣除25000元教育扣除額....不管所得是誰的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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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7br9NPj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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