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樣可以爸爸扶養兒子嗎?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我愛你)時間18年前 (2008/01/25 10:28),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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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ca (我不是小潔~~~)》之銘言: : ※ 引述《xu6y7ji394su (我愛你)》之銘言: : : 情況是↓ : : 爸爸媽媽未滿65歲,但沒有工作沒有收入 : : 兒子有固定工作及收入 : : ----- : : 我知道基本上,應該是兒子扶養父母 : : 因為對兒子而言,父母滿足扶養親屬的條件 : : 但是對父母而言,兒子不滿足扶養親屬的條件 : : 可是我又看見稅法第15條: : : 納稅義務人的子女未滿二十歲而有所得的時候,應該要依所得稅法第十五條規定,列 : : 為受扶養親屬,合併申報課稅,不能單獨申報。 : : 但是子女如果在年度當中滿二十歲或已結婚者,在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 : : ,可以自行選擇單獨申報或合併申報。 : : 所以出現疑問:到底這樣的情形可不可以父親為納稅義務人,兒子為受扶養人? : : 因為最近兒子想學英文,想去唸大學夜間部 : : 所以想扣特扣的25000教育學費 : : 謝謝回答 : 你的描述太簡單 無法判定 到底可不可以 : 第一 兒子滿20歲了嗎 不滿20歲 : 若滿20歲後是否為已擁有正式學籍之學生 : 以上 可由父母親為納稅義務人 小孩為被扶養人 : 還有 你爹娘 起碼會有銀行微薄的利息收入 不至於都沒收入 : 除非你家 現金都放在你們才找的到的地方 喔喔喔,我沒有考慮到利息這回事 所以這樣算起來父母應是有收入的 兒子目前25歲,年薪約70萬,無在學學籍,只是有唸書的打算 本來應該是兒子扶養父母,但是因為想多扣25000元的綜所稅,所以打算讓長輩去報稅 根據各位大大的回答,我已經知道如果有在學學籍那就可以是父親報稅,兒子受扶養 只是現在有另外一個疑問 曾聽說有一個朋友,他也是有固定工作,年薪也大約60萬 但是朋友爸爸很會賺錢,年薪幾百萬 所以朋友說:他們家的稅都是讓爸爸報,我為受扶養人 請問有可能有這樣的情形嗎? 明明兒子不構成受扶養人的條件?(無在學學籍、無身心障礙、收入ok) 謝謝各位大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13.224

01/25 10:30, , 1F
突然想到,是因為還沒結婚嗎?我知道台灣綜所稅是以
01/25 10:30, 1F

01/25 10:31, , 2F
家庭為單位,所以兒子因為這個原因可以是受扶養人?
01/25 10:31, 2F

01/25 20:45, , 3F
可以問你朋友這樣報有沒有被補徵綜所稅!
01/25 20:45, 3F

01/29 01:33, , 4F
這樣合起來報,稅繳得比較高吧~ 試算一下便知 XDDD
01/29 01:33, 4F
文章代碼(AID): #17cKa-66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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