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綜合所得稅-身心殘障特別扣除額

看板tax (稅板)作者 (一個人的幸福...)時間18年前 (2008/05/04 00: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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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扶養你父親可以扣除 1.免稅額77,000 2.特別扣除額77,000 所以你的理解沒錯.. ※ 引述《flybob (無限掛網模式開啟~)》之銘言: : 有個小問題想請問一下各位 : 1.如果納稅義務人有扶養親屬之事實,就可以申報免稅額度,每扶養一人就有77,000元 : 的免稅額。若是納稅義務人、配偶、直屬親屬已經年滿70歲〔民國26年次以前(含26年 : 次)出生〕,免稅額度將提高到115,500元。 : 2.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暨受其扶養親屬為殘障者(須檢附殘障手冊影本或身心障礙手冊 : 影本),或精神衛生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之病人(須檢附專科醫生的嚴重病人診斷證明書 : 影本),每人可減除77000元。 : 以上面規定為前提 + 我父親已滿 60 歲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 這樣我父親報稅可使用規定1 減除77000元 : 另外我自己報稅申報扶養家父可使用規定1+規定2 減除77000*2=154000元 : 請問這樣是正確的嗎 ?? : ※ 編輯: flybob 來自: 61.62.242.224 (05/04 00:4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2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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