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加班費裡頭有分免稅與應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放過自己)時間18年前 (2008/05/05 13: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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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wima (test)》之銘言: : ※ 引述《kiwima (test)》之銘言: : : 我看公司的薪資明細,加班費裡頭有分免稅與應稅 : : 那是不是我的課稅所得,除了扣掉每月薪資已經扣的所得稅 : : 還要扣掉那些免稅的加班費與免稅的伙食津貼1800元呢?? : : thanx : 哈 剛查了一下google...自問自答好了 : 除了本薪以外的其餘薪資名目,也有免稅額度 : 國內的薪資結構相當複雜,公司往往為了少發年終獎金,往往把本薪壓很低,然後加上 : 伙食津貼、交通津貼等等名目,構成一個月的薪水。 上班族,你可注意了! : 所得稅法規定,「除了本薪以外之公司福利,按月一千八百元以內之伙食津貼、 : 公司旅遊等,可不列入員工薪資所得」。你千萬別傻傻地都報上去, : 讓我們的政府撈你一票。 (不過,如果你良心過意不去,真被撈了,喊痛也不理你 )。 : 加班費可免稅 : 在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加班時數內加班費可免納所得稅 (男生一個月 46 小時, : 女生一個月 24 小時)。 通常,在規定的加班時數外的加班費就不能免稅, : 但如果公司機構在國定假日、例假日、特別休假日的加班費就可以免納所得稅。 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公司把加班時數都算入應稅金額時 是要藉由報稅減掉 還是一定要由公司拿明細 從中扣除加班費呢 如果公司沒有明細 而且公司認定全部都是應稅金額時 該怎麼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1.15.87 ※ 編輯: anancho 來自: 140.111.15.87 (05/05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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