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房客列舉扣除的房租支出反歸為房東的租賃所得

看板tax (稅板)作者 (yunptt)時間18年前 (2008/05/13 13:11),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我的問題跟原po很像 只是說我現在住在我姊姊家(名字是她) 那算是自用住宅 但我戶籍在別的地方不在姊姊家 要是我給姊姊房租 是不是我就可以報房租支出 她就得報租賃所得 或是房租多少以下不用報呢? ※ 引述《drkh (stypikes)》之銘言: : 不過, 我聽說:「房客申報綜所稅時, 列舉扣除的房租支出會被國稅局 : "反歸戶", 成為房東的租賃所得, 房東因此就要申報繳稅. 若未申報, 會遭 : 國稅局要求補稅.」 : 但是, 我還聽說:「房客列舉扣除的房租支出須超過某一特定金額, 才會 : 被國稅局反歸戶為房東的租賃所得.」 : 既然我不在乎租金收入的多寡, 那我就想乾脆將租金訂在那個"房租支出反歸 : 房東"的金額標準以下. 省得麻煩. : 我想請問三個問題: : (1) 那個"房租支出反歸房東"的金額標準是多少? 如何能得知? : (2) 即使房租超出反歸戶的金額標準, 房客列舉扣除的房租支出"必定"會被 :   反歸戶為房東的租賃所得嗎? (我在桃園縣) : (3) 如果前一問題的答案是"必定會被反歸戶", 而房東又未申報租賃所得, :   那麼, 國稅局一定會要房東補稅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44.41

05/13 22:47, , 1F
這問題是不是也可以問成:薪水多少以下可以不用報呢?
05/13 22:47, 1F
文章代碼(AID): #18AICBis (tax)
文章代碼(AID): #18AICBis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