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租屋合約.租金憑單扣繳由甲(乙)方負責?

看板tax (稅板)作者 (飄~~ ㄟ(+ +ㄟ))))~~~)時間18年前 (2008/05/14 23:41),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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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要報稅的季節,我是第一次要報稅 最近都在爬板,吸收一些報稅的知識 有關於租屋可抵稅的方面,我有些疑問 一年有十二萬的房租可提報 我剛剛發現拿了租屋契約書看了一下,裡面有一條 ”本租金憑單扣繳由乙方(也就是我)負責向稅捐稽徵機關負責繳納” 這樣的話是不是我拿租金來抵扣的話,是變成我要繳的嗎.. 這樣房東應開有逃漏稅之嫌吧,到時我能照常報,然後就不管他嗎 還有一個問題,一個人的薪資所得不到二十萬的話 總收入-標準扣除額(46000)-免稅額(77000)-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78000) 是負的話,那還要完成報稅的手續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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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的,除非你明年不住了~不然房東被國稅局補稅會找你算帳
05/15 00:25, 1F

05/15 00:26, , 2F
2.可報可不報,如果有被預扣,就要報稅才能退稅
05/15 00:26, 2F
文章代碼(AID): #18AmX6h8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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