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租屋合約.租金憑單扣繳由甲(乙)方負責?
※ 引述《swbook (我是虎斑控 囧!?)》之銘言:
: 請問 房東用房屋契約是用書局制式的那種
: 其中最後一條有提到稅務的問題
: "本租金憑單扣繳由甲(乙)方負責負稅捐稽徵機關負責繳納"
: 這一條房東是把它劃掉 ~ 然後蓋私章
: 我想請問一下 在法律上來說 先不論有沒有跟我簽約的層面來說的話
: 房東這個行為是有違法的嗎? (逃稅?)
我想再問一下這個問題
我的房屋租貸契約書如下
一樣第十八條本租金憑單扣繳由甲(乙)方負責負稅捐稽徵機關負責繳納
房東把他寫 刪
http://picasaweb.google.com.tw/chenyenlee/Rent#5445512703796594594
但是第十五條裡面寫 印花稅各自負責,房屋之稅捐由甲方負擔
是照目前的契約
房東就是去繳稅,我也可以拿去報稅抵扣的意思嗎?
還是說要照第十六條,我要負責補貼增加的稅額?
因為契約只到這個月19號就到期
如果要補貼是沒問題
最近跟房東續約的時候我就跟他談每個月多付他10%
因為報稅還是對自己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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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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