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想請問房屋買賣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水瓶熊貓)時間18年前 (2008/05/26 20:37),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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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nita (就這樣吧~)》之銘言: : 我想請教板上的各位 : 如果我家中的房子 原先是由爺爺持有 : 然後在去年以買賣的方式 : 過到我的名下 (去年已繳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 但是我本人的戶籍 並沒有遷入此房屋 : 今年姑姑要報稅時(爺爺由姑姑扶養申報) : 是否要將爺爺賣屋所得 加入報稅時的財產所得? : 申報扶養爺爺是否划算(超過70歲)? : 感謝大家的回答 假設本例房屋座落在台北市,則財交所得計算方式為房屋現值*29% (設財產交易所得為X) 而姑姑申報爺爺所增加的免稅額為77,000*1.5=115,500 (設增加的免稅額為Y) (1)當X<Y,姑姑申報扶養爺爺可增加的扣除額為Y-X,由姑姑扶養爺爺較為划算。 (2)當X>Y,姑姑申報扶養爺爺會增加的所得額為X-Y,由爺爺獨立申報較為划算。 此時爺爺應納稅額為:(X-115,500-46,000)x稅率-累進差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33.219 ※ 編輯: lazypanda 來自: 220.136.33.219 (05/26 20:38)

10/10 15:31,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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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5:31, 1F
文章代碼(AID): #18EgyVa8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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