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贈與稅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仔細思考努力突破)時間18年前 (2008/06/04 23:36),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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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bohan (人不狂吃枉少年)》之銘言: : 前面有人有推文說 贈與的撤回 : 我不清楚能不能這樣解釋 : 我的經驗是家父手上有大量的未上市股票想脫手 : 我有問過國稅局 可否兒子借父親現金繳稅 : 父親再以未上市股票轉讓的方式還給兒子 : 也就是贈與是否有辦法來回相抵 : 國稅局答:贈與只管付錢的那方不論給誰 所以這樣會被算成兩次贈與 : 再說 二等親內的借貸 他們好像也不承認 遺贈稅第5條(關於視同贈與)第6款 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 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 且該已支付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 不在此限。 就你的例子來說 能證明 1. 付錢的確實證明 2. 這筆錢不是你父親所借給你的 3. 這筆錢不是你提供擔保向別人所借來的錢 而用來買你父親的未上市股票 就不當作是贈與了 這是法條上的解釋 至於實務上的做法 還是要問國稅局的人員囉~ : ※ 引述《decentuni (不斷踏出去就對了)》之銘言: : : 假設我從我這匯了130萬給我媽媽 : : 之後我媽再匯回130萬給我 : : 則,媽媽匯回給我的130萬會被當作贈與嗎 : : (就是超過111萬的贈與額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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