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房屋租給公司行號的稅金負擔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愛笑的孩子)時間17年前 (2008/09/06 00: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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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公司的意思應該是 假設租金4萬 他會付給您母親三萬六 四千會去做扣繳申報 到時會給你一張扣繳憑單 你只要依據扣繳憑單上面的數字做申報就可以了 那四千塊到時如果你們計算結果可以退稅的話 會退回來 那個扣稅10%公司會去處理 就好像我們的薪資所得一樣 會先預扣一些稅 ※ 引述《AAQUA (JOYCE)》之銘言: : 因為情況有點複雜 : 爬過文 沒有看到類似的情況 : 請有研究的版友給我一些建議做參考^^ : 家裡有一間房子要出租給公司行號當店面 : 房子名字是家母的名字 : 但我在申報所得稅的時候有撫養家母 : 承租的公司代表人說有一個10%的稅金要從租金內扣 : 名目我不太清楚,但應該是跟租賃所得有關~ : 我想問的問題是 : 這10%的稅金 : 跟我在綜所稅內申報撫養家母 : 要一併把她的房租收入加入我的所得計算 : 這兩個部分是都要繳的嗎 : 還是只要繳其中一項???? : 那是要繳哪一項呢???? : 因為我想不通 : 如果兩個都要繳,感覺是一筆收入要報兩次稅 : 好像有點怪 : 麻煩有研究的版友囉 : 十分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181.54 ※ 編輯: CSR 來自: 218.164.181.54 (09/06 00:23)
文章代碼(AID): #18mLp2sc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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